反对公权力介入惩罚媒体
槟记协不同意禁足前锋报
针对槟州议会禁足《马来西亚前锋报》在州议会范围内采访的决定,槟州中文报记者及摄影记者协会(记协)今日发表文告不表苟同。记协指出,即使前锋报违反专业操守,它也反对公共权力介入惩罚媒体的做法,并认为此举可严重破坏新闻自由。
记协也批评有关议决,违反了槟州首长林冠英本身为槟州言论广场开幕时,所推崇的言论自由精神。
该会希望槟州议会把采访权还予媒体,同时促请槟州政府收回禁止《马来西亚前锋报》采访行政议员记者会的指令,及呼吁停止任何禁止媒体采访的做法。
黄丝带飘扬后下禁足令
上周二,槟州立法议会范围内才适逢世界新闻自由日,而出现一片黄丝带飘扬的景象,民联议员集体佩戴黄丝带的做法,表面上展现出支持新闻自由的一面(右图)。
不料在一周后,槟州立法议会却在民联议员一致通过的情况下,议决禁止《马来西亚前锋报》今后在州议会范围内采访,以惩戒该报捏造“首长林冠英以150万令 吉装修私邸”新闻。
剥夺采访权剥夺知情权
记协发表文告指出,该会非常同意,媒体须以专业态度处理新闻,非不负责任且违反专业操守的捏造谎言。因此,记协也谴责《马来西亚前锋报》或任何媒体的不实报导。
“但是,若媒体一再恶意撒谎、撰写偏袒性的报导,而且不给予回应权澄清及道歉,需承担的后果乃被起诉毁谤,让法律裁决对受害者负起责任及赔偿。同时,面对公众的批判及读者的唾弃,最终典当本身公信力。”
记协强调,不管怎样,通过公权力(行政或议会)惩罚媒体,特别是剥夺采访与报导权,乃错误至极的做法。
“州议会乃公权力机关,承担著公共责任且为公共服务,因此记协赞同谴责任何藐视与不尊重州内最高立法机构的人士(不只是媒体)。 但州政府通过州议会裁决媒体,剥夺媒体的采访及报导权,形同剥夺公众的知情权,则与公权力机关原本的责任背道而驰。”
透过民事诉讼讨回公道
在此事项上,记协认为州议会或可对《马来西亚前锋报》的采访表示不欢迎,或应呼吁当事人,即被指控的林冠英及被错误引述的巫统议员沙布丁,要求该报做出解释或纠正新闻,若拒绝就范则通过民事诉讼讨回公道,但不是彻底剥夺采访权。
“林冠英为言论广场主持开幕及及一周年纪念时,都引述思想家伏尔泰的“虽然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权力”名言,表达对言论自由精神的崇敬。今 日,其做法完全违背了此精神,因为惩罚的不是谎言,而是发言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