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天和告许月凤攻击案胜诉
霹民联要求提控蓄意伤人罪
刊载: Jun 14, 2011 3:33 PM | 更新: Jun 14, 2011 3:34 PM
怡保高庭今日裁决,行动党太平后廊区州议员姚天和起诉霹雳副议长许月凤在州议会使用胡椒喷胜诉。
高庭司法专员达尔米兹(Tarmizi Abd Rahman)也批准姚天和申请的禁令,禁止许月凤继续攻击姚天和,并且需要负责堂费。
不过,高庭仍未定夺姚天和所申请的赔偿数额。
州议会上喷射胡椒喷雾
姚天和是于2010年6月26日入禀怡保高庭,起诉已退出行动党的九洞区州议员许月凤,于2009年5月7日州议会向他喷射胡椒喷雾,造成他左眼和心理上受到伤害。
起诉人也向法庭申请庭令,以阻止答辩人或代理或工人等向起诉人展开任何伤害性行动;也索取损失、加重损失、惩戒性损失和总损失数目的8%利息。
要求苏丹撤回拿督勋衔
针对姚天和胜诉,行动党霹雳州秘书倪可敏要求总检察署,应该根据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起诉许月凤蓄意伤人罪名。
“姚天和的律师将会致函总检察署,提出这个要求。”
他说,霹雳民联也将要求苏丹,撤回许月凤的拿督勋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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