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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宫案”审讯进入第九天,法庭传召新证人汇丰银行首要客户中心经理蔡尤殿供证,控辩双方继续针对此案污点证人三苏丁是否“贱卖”基宫给前任雪州大臣基尔的问题交锋。

控方企图证明,基尔在联络银行申请贷款前,已决定基宫的买价大约300万令吉至350万令吉,这跟银行之后委任的产业估价公司“拉欣与公司”的估价相同。

不过,辩方则试图证明基尔是根据市值购买基宫。由于基尔属于银行的首要客户,因此在签署基宫买卖合约一周前,已预先知悉基宫的市值为350万令吉。

基尔申请贷款350万买屋

基尔于2007年5月以350万令吉购买基宫时,向汇丰银行贷款300万令吉。

现年35岁的蔡尤殿,也是控方第14名证人。他于2007年受上司的指示接洽基尔处理贷款的申请。

蔡尤殿在主控官玛斯里引导下指出,本身在电联基尔时,后者要求申请屋贷,以购买价格300万至350万令吉的屋子。

蔡尤殿也说,他在取得基尔申请贷款的资料后,便联络产业股价行以估算基宫的市值。

“若没有估算这屋价,(基尔)是借不了钱的。”

“成为首要客户的条件,是需要在银行拥有20万令吉定期存款户头。”

银行允贷款低于屋价9成

蔡尤殿说,该银行发出的屋贷款额,不得超过屋价的90%。

蔡尤殿说,他与产业估价行拉欣与公司的蔡先生、前任屋主三苏丁等四人考察基宫地段。

他说,银行最后也批下这笔借贷。

不过,蔡尤殿在受询时,表明本身无法记得基尔借贷进展的各项日期。

辩方代表律师卡马鲁盘诘蔡尤殿时,出示一份拉欣与公司已于2007年5月14日初步计算基宫市价350万令吉的文件,以及蔡尤殿4天后收到这份初步报告的传真文件。

承认先通知基尔估价结果

卡马鲁询问,蔡尤殿一行人是否可能在5月初,过去看基宫。蔡尤殿表示可能。

蔡尤殿透露,本身在这份初步估价报告出炉后的两天后,透过电话通知基尔。

蔡尤殿也说,他事后也在5月22日在基尔要求下把这份文件传真给基尔。这距离基尔跟三苏丁于2007年5月29日签署基宫买卖合约,仍有一周时间。

蔡尤殿说,这分估价报告虽仅是内部流传的文件,唯因基尔要求下也发给基尔。

“这(银行这种对待首要客户的方式)是平常的。”

基尔350万买屋被控受贿

基尔于去年12月6日在刑事法典第165贿赂条文下 被控 。根据控状,基尔透过三苏丁,以不寻常的低廉价格即350万令吉,购下基宫所在的两片地段。

这比迪塔玛斯于2004年时以650万令吉购入这两片地段,还要便宜300万令吉。

根据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人员不得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罪成者最高可被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确认基尔主持机构两会议

较早前,雪州发展机构前执行秘书阿里亚斯(Alias Abu Bakar)也确认,基尔在2000年至2008年担任雪州发展机构主席期间,主持该机构董事会议及该机构私营化委员会会议。

阿里亚斯也是控方第15名证人,从1997年至2007年期间担任雪州发展机构的执行秘书。

阿里亚斯的供证,也证实第11名证人雪州发展机构前任总经理哈仑沙林的供词。

哈仑沙林昨天的 供词 重点,在于强调基尔与三苏丁的合作关系,阐明基尔于2001年在三苏丁公司申请的1亿2200万令吉发展计划,亲笔批下这项工程。

控方一口气传召9名证人

控方今天一口气传召9名证人,这包括雪州发展机构秘书诺丽达(Norita Mohd Sidek)及公司委员会执行人员诺丽惹(Norejah Rambat)。

诺丽惹也提呈逾50份文件,证明三苏丁及其妻子拉玛卡欣(Rahma Kassim)在迪塔玛斯私人有限公司、Roniaga私人有限公司、Bidara Lumayan私人有限公司、Delta Mix(马)有限公司及Maju Ria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份。

这主要在于证明三苏丁拥有股份的Delta Mix公司,100% 拥有迪塔玛斯。三苏丁是透过迪塔玛斯卖屋给基尔。

此外,负责草拟基宫巴厘式装修建筑图测的第19名证人建筑设计咨询人员诺依兹万迪(Noorizwandy Rajab)供证说,这项装修工程涉及拆除及兴建基宫。

诺依兹万迪也确认,呈堂的基宫图测及相关工程文件,是由他所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