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任槟州首长曾上电视台公开激辩的陈合裕土地案有新进展,正当槟州政府上诉以求减少赔偿额之际,两名槟州公民已携手申请彻底翻案,力阻当局使用千万公款赔偿陈合裕。

路易斯温柏(Louis Edward Van Buerle)及甘达古玛(M.D.Kanda Kumar)是在4月27日通过代表律师王荣宽入禀槟城高庭,展开此项“公共利益诉讼”。

他们共列四造为答辩人,即陈合裕、槟州土地与矿务局主任、产业注册官及威北县土地局。

路易斯温柏是一名律师,甘达古玛则是大马自然之友槟城分会主席。两人皆以个人身份起诉,不代表特定组织或全体纳税人。

白皮书新发现不见下文

前朝槟州国阵政府是因误把私人地段当成政府地批准给陈合裕,而遭到对方起诉。结果,槟政府在高庭败诉及须赔偿4000万令吉(包括利息)。

虽然槟政府至今仍在上诉庭争取降低赔偿额,但是在高庭指示下,须预先支付1470万令吉作为抵押金。

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事后在一份白皮书中揭露,陈合裕或对实情有所隐瞒,即他在预知相关土地属于私人地段,依旧向政府提出申请。因此,行动党柑仔园州议员佳日星建议,以含有欺诈元素向法院申请撤消案件,惟至今没下文。

土地转让无效没权索偿

由于不满槟政府没新对策,路易斯温柏及甘达古玛尝试说服高庭,宣判早前的判决无效,进而推翻政府须赔偿陈合裕的决定。

“土地转让根本无效,他(陈合裕)怎么可以起诉政府?法律规定一旦有错误,双方应回到原点。土地局是犯了错误,但他没有损失什么,所以不可以索赔。最多归还他曾缴付的款项。”

路易斯温柏及甘达古玛今天在王荣宽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向媒体交代诉讼案的细节。

根据王荣宽,除了1987年8月国会在野党领袖林吉祥入禀高庭,申请庭令禁止政府把南北大道工程颁布予马友乃德(UEM),这或是我国首次有公民自发采取法律途径,阻公款遭不当挪用。

答辩人已申请撤消案件

无论如何,陈合裕已以两名起诉人没有法定地位为由,向法庭申请撤消案件。高庭择定在7月1日聆审。

根据路易斯温柏披露,陈合裕形容他们是“梦想家”、多管闲事及企图奉承政府。

“我们毫无此意,我们是槟城人,纯粹捍卫自己的钱。毕竟,政府的钱既是人民的钱。”

甘达古玛则斩钉截铁地表示,诉讼案与政治毫无瓜葛,因此不希望被视为政治课题。

轰两朝政府未全力以赴

NONE 甘达古玛(左图)接着对两朝政府左右开弓,他批评,国阵与民联未尽力保护人民的财库,民联政府制定白皮书的努力也一样不足够,应采取更积极的行动。

路易斯温柏认为,白皮书的功能倾向于相互推卸责任,他本身不感兴趣。他们的目的是要确保人民不会承受史无前列的巨额亏损。

他认为,此课题关乎国家利益,如果答辩人成功申请撤消案件,他们可能前功尽废。

“民主是由三权分立构成,司法一样有义务捍卫人民的利益及巩固民主。因此,怎可以不允许人民发出要求检讨判决的声音?”

促槟政府总检察署介入

NONE 由于掌握的资料有限,路易斯温柏(左图)希望,槟州法律顾问乐意提供相关文件。但他欣慰,陈合裕的宣誓书赋予他们一些不错的参考资料。

询及对槟政府的寄望,他们自嘲本身似乎在代替政府履行责任。但如果槟州政府介入,他们就没必要继续诉讼。

此外,他们已知会总检察署,并严正促请后者地本着公共利益,介入捍卫人民的公款。

“我们仍在等待他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