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大马印尼敲定细节程序
未来聘请女佣无需透过代理
刊载: Jul 3, 2011 5:51 PM | 更新: Jul 3, 2011 6:19 PM
人力资源部长苏巴马廉指出,一旦马印两国同意相关程序,雇主可在无需透过中介代理或机构之下直接聘雇印尼女佣。
根据《马新社》报道,苏巴马廉指出,两国在5月杪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已纳入上述事项。
“比如说,若当女佣服务期已届满及要回国,女佣有其他家庭成员可以顶替她,雇主就可以无需透过代理直接聘雇女佣。”
他今日在马来亚大学出席“2011年我的技能”活动后,这么说。
他也指出,马印两国正在讨论此事的细则,包括列出雇主必须遵守的程序。
逾30家已同意新收费率
针对外劳代理收取女佣聘费一事,苏巴马廉说,人资部及内政部已与数个相关机构举行会面,厘清新收费率。
他指出,在100家参与会面的机构当中,有超过30家机构已表示同意收取4511令吉的聘费,正如谅解备忘录中所阐明的收费率。
“当印尼女佣课题解冻后,已表示同意的机构可引入女佣,不同意的机构就等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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