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前州务大臣基尔“基宫案”今日续审,并且结束控辩双方陈词的阶段,沙亚南高庭法官莫达鲁丁(Mohtarudin Baki)择定8月8日宣判基尔表面罪名是否成立,决定是否需要出庭自辩。

此案主控官是阿都瓦哈(Abdul Wahab Mohamed);至于基尔的代表律师团是以阿迪慕兰(M Athimulan)为首。

双方在结案陈词上,针对污点证人三苏丁的证词公信力,以及被告是否在知道“基宫”低于市价下购买房子的议题上交锋。

辩方指三苏丁并不可靠

被告火力全开,力陈污点证人三苏丁(Shamsuddin Hayorni)是不可靠且不具公信力的证人。

基尔代表律师阿迪慕兰(M Athimulan)指出,由于三苏丁曾向反贪污委员会提供假口供,因此他不是一名可靠证人。

他点出,三苏丁在审讯期间出现8个矛盾的供词,包括与“基宫”前屋主赛夫(Saiful Aznir Shahabudin)的供词有出入,以及在购买“基宫”时没经过Ditamas公司董事会讨论等。

“我们怎样可以相信三苏丁?他有公信力吗?他可靠吗?”

检方估价报告道听途说

基尔的另一名代表律师卡玛鲁(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则质疑检方所使用的房屋评估报告,推翻基尔以低于市场的价钱,来购买“基宫”的说法。

他说,检方的房屋估价报告的内容属于道听途说资料,资讯也没作为呈堂证据,因此只能视为意见,不能当作证据。

他争论说,“基宫”所谓的公平价格,不是市价或一个固定价格,而是一个价格范围,可能高于或低于市价。

强调基宫交易“愿买愿卖”

他总结说,基尔购买“基宫”时,并没得到检方估价报告的资讯,反而基尔当时手上仅有的,就是汇丰银行委任的产业估价行拉欣与公司(Rahim & Co)所准备的估价报告。

这份报告评估“基宫”的买价介于300万至350万令吉。

卡玛鲁也强调,“基宫”的交易是在“愿买愿卖”的情况下完成。

应该采纳“最佳证据”供词

然而,阿都瓦哈稍后陈词却驳斥上述论述,尽管三苏丁的供词或有出现矛盾之处,但认为法庭不可因此拒绝接受三苏丁的供词。

他指出,在“最佳证据规则”(Best evidence rule)下,法庭应该采纳三苏丁在庭上的供证,而非反贪会向他录取的口供。

“再者,证人已经确认,在庭上的证词才是真实的。”

半价出售并非“愿买愿卖”

他重申,基尔购买“基宫”一事,并非“愿买愿卖”般简单,因为三苏丁早已表明,要以500万令吉至550万令吉出售房子,但被告却要求三苏丁以350万令吉出售。

“由于他与雪州发展机构有生意往来,证人与妻子讨论后,并没有其他选择(出售房子)。”

基尔是时任雪州发展机构主席。

因此阿都瓦哈认为,在三苏丁以接近半价的情况下出售房子,“愿买愿卖”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针对估价报告事宜,阿都瓦哈则引述案例指出,指这些估价报告旨在协助法官下判断,而非强迫法庭接受这些论据。

低于市价购买“基宫”土地

三苏丁是Ditam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也是本案关键证人兼“基宫”前屋主,他与基尔与于去年12月6日被控,但在审讯首日便被撤销控状。

根据控状,基尔以不寻常的低廉价格即350万令吉,购下基宫所在的两片地段和房子。

这比卖屋的Ditamas于2004年时以650万令吉购入这两片地段,还要便宜300万令吉。

根据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人员不得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罪成者最高可被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三苏丁成检方污点证人

三苏丁原本跟基尔同样被控贿赂,不同的是三苏丁也在刑事法典的109教唆条文下被控。

他早前供称,本身透过其拥有的迪塔玛斯公司,以500万令吉买下基宫,然后再支付150万令吉为基宫进行装修。

三苏丁也宣称,本身慑于基尔的大臣官威,而被迫同意以350万令吉“贱卖”基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