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图谋杀安华论危害公共安宁
苏仁德兰陪保镖录供反被调查
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保镖护主遭催泪弹击中的案件衍生枝节,由于保镖代表律师苏仁德兰曾公开指责警方,朝安华发射催泪弹是意图谋杀,遭警方录取口供助查。
也是公正党副主席的苏仁德兰(左图),今午3点陪同安华保镖法耶(Fayyahd Afiq Albakqry)到警局录取口供,孰料当场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5(b)(发表危害公众的声明)条文调查。
苏仁德兰在隆市十五碑的德利华路警局完成45分钟的录供后透露,警方是针对《马来西亚内幕者》于本月20日一篇报导而报案。
“我被通知警方已报案,关于(我说)在吉隆坡中环广场地下通道发生的事是意图谋杀。”
根据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任何人蓄意发表具误导或导致公众产生恐惧、或作出对抗国家及公共安宁言论或声明,可在这法令条文下被控。罪成者可最高被监禁2年及罚款。
苏仁坚持本身言论没错
尽管遭警方盘诘,苏仁德兰坚持本身没有犯错。
“我早前所说的,便是在一个催泪弹发射进入地下通道的情况下,可为通道内人士带来巨大危险,我要求这事被列为意图谋杀案。”
“我坚持本身说过的言论,不管我被调查多少次。”
苏仁德兰对警方的录供之举表示失望,并指责警方根本不愿意对本身在净选盟709集会当天的镇压行动,负起责任。
“我失望的是当局不仅未调查警方当天犯下的发射催泪弹错误,警方反而在调查我。”
批问题倾向为同僚“脱罪”
苏仁德兰也指责警方在录供时提出的问题,更倾向是证明当天发射催泪弹的警员并未犯错。
苏仁德兰举例,警方的问题包括是否知道催泪弹,甚至是处理过催泪弹。
替安华挡催泪弹颊骨断裂
苏仁德兰的当事人法耶今午也接受警方约两小时的录供,法耶在709集会当天替安华挡催泪弹而导致本身颊骨断裂。
法耶今天是在4名律师陪同下赴警局录取口供,其他3名律师包括梳邦区国会议员西华拉沙、公正党法律局主任拉蒂及捍卫自由律师团成员法蒂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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