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证实,民联三党即行动党、公正党和伊斯兰党高层领袖曾于前天(10日)傍晚,再度针对伊斯兰刑事法课题在民主行动党总部召开民联会议。

NONE 结果,民联再次确定三党的共同政策立场,即依据民联2009年共同政纲、2010年小橙书及2011年9月28日民联联合声明,伊斯兰刑事法将不会是民联在来届大选的共同议程。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右图)是今午发文告,如此表示。

“上述三份文件也将是民联在来届大选的政策基础。任何政策的改变,必须在三党同意、达致共识的情况下才可以落实。”

行动党重申反对立场

林冠英透露,民联在会议上讨论了《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二》。在会议中,行动党强调该党的坚定立场,即不同意推行伊斯兰刑事法,并说明有关法令违背联邦宪法。

“上述会议也总结,行动党和伊斯兰党在伊斯兰刑事法的课题上,双方都同意彼此可以有不同意见(Agree to Disagree)。”

“由于伊斯兰刑事法并不在民联共同政纲或小橙书内,因此,它不是民联政策。只有在共同政纲、小橙书或三党同意的政策,才会在民联政府内推行。”

出席民联会议的行动党代表为全国主席卡巴星、林吉祥及林冠英;伊斯兰党代表为其署理主席末沙布、总秘书慕斯达法阿里、吉兰丹行政议员,而公正党代表为实权领袖安华、署理主席阿兹敏及霹雳州主席莫哈末奴尔。

成立法令技术委员会

NONE 吉兰丹州务大臣聂阿兹(左图)较早前在面子书表示,感激赴会的民联领袖了解吉兰丹州政府与人民要捍卫《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二》的意愿。

虽然未克出席会议,但他满意,3名丹州行政议员在行动党总部举行的汇报上,专业地讲解了法令的内容。

聂阿兹的政治秘书旺聂旺尤索(Wan Nik Yusuf)则披露,上述会议是为了促进对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的理解及总结彼此的共识。

他表示,站在协商的精神上,民联在会议上认同吉兰丹政府设立一个伊斯兰法技术委员会(Jawatankuasa Teknikal Enakmen Syariah),而伊斯兰党则尊重行动党及公正党欲按照橙皮书的协议,维护和谐现况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