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ent jiazong 270707 wang guo feng 于2006年爆发的“董校风波”经过4年的审讯后,高庭今日宣判全国校长职工会起诉吉隆坡精武华小董事长王国丰(右图)诽谤败诉,并谕令校长职工会支付堂费。

两名起诉人及答辩人,全国校长职工会主席彭忠良及王国丰皆缺席,由代表出庭聆判。

高庭司法专员罗西拉指出,在诽谤官司中,起诉人必须证明诽谤言论或文告具有三要素,即被指诽谤的言论是否直指或影射起诉人、有关言论是否具诽谤成份,及有关言论是否由答辩人所发表。

罗西拉指出,法庭从呈堂证据发现,全国校长职工会无法提呈答辩人王国丰,发表诽谤言论的证据。

判词也认为,王国丰的言论针对的对象是“华小学校”,而非“全国校长职工会”。

高庭也发现答辩人被指在新闻发布会上所发表的言论,实际上是两名《中国 报》记者通过电话所进行的访问,所以起诉人指有关言论是由答辩人所发表的指控无法成立。

全国校长职工会是在2007年8月24日入禀高庭起诉王国丰诽谤,并把王国丰列为唯 一的答辩人,索取1千500万令吉的普通损害、严重性和惩戒性赔偿。

起诉人指答辩人分别于2006年3月10日及6月10日在记者上,发表被指诽谤起诉人的言论。起诉人声称有关的言论影射全国校长职工会会与华小校长串谋贪污,包庇违法的校长及破坏华教系统的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