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0年总稽查司报告揭露国能耗77万令吉,为彭亨州一户人家接电,国能公司今日澄清,该项接电工程是一项郊外电供计划,批准与否跟国能无关,反之是属于乡村与区域发展部的权限。

国能首席营运员兼执行董事阿兹曼(Azman Mohd)今晚向《当今大马》发表6段简短声明说,郊外电供计划的遴选与批准权限,是归乡村与区域发展部所管。

至于拨款的预算,他说,则是来自能源、绿色工艺与水务部的电供业诚信户口(AAIBE)。

“国能在郊外电供计划中,只是作为一个执行者,负责为架设了电表箱的地区,提供电流供应系统。”

“针对你们报道中所提的特定计划,国能只是为那些已被乡区部鉴定的乡区提供电流。”

稽查报告批误花公帑

NONE 根据 总稽查司报告 ,郊外电供计划竟然使用77万令吉,只是将电源接到彭亨州英德拉马哥打一间甘榜住家。

报告指出,这主要是因为国能接获的报告有误,才会导致政府误花这么多钱,来衔接电供至有关住家。

这宗事件是发生在英德拉马哥打甘榜亚罗巴都(Kg Alor Batu)。

报告表示,政府是在2007年批准使用77万令吉,以供电给甘榜亚罗巴都17间住家。

不过,稽查人员在2010年7月5日前往该甘榜稽查时却发现,有关地点只有一间住家。

“根据国能的回应,郊外电供计划申请者在检查现场时告诉国能或土地局,他们正在配合这项计划兴建17间房屋。但是,最终却只有1间房屋成功完工。”

总稽查司认为,这项特定计划根本不符合条件,因为当地房屋必须是永久房屋,并且适合衔接电供。

“这导致政府耗费77万令吉,以供电给一间住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