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峇吉里国会议员余德华今日在下议院提呈动议,辩论女会计经理黄美芳举报遭11名警员非礼不成,反被控告阻碍执法的事件。

不过下议院议长却以此事正在审讯中为由,驳回这项动议,令余德华感到非常失望,认为这项决定不合理。

促解释为何驳回动议

NONE 余德华(右图)之后发表文告指出,本身已在议会厅内解释,这项动议涉及两件事,首先是黄美芳本人因“阻差办公”而被总检察署起诉一事,第二件事是涉案的11名警员被指涉及性骚扰。

“前者是有关正在审讯中的案件,后者是马来西亚皇家警察部队的滥权。本人所提出的动议是有关后者,因此本人要求议长解释以何根据驳回此动议。”

斥警方提控实属滥权

他说,加影警区主任在本月3日曾就此事公开表示,黄美芳被控是因为她对媒体揭露发生在2004年的性骚扰的事件,不满当局至今都没有展开调查。

“当来自《东方日报》的记者问及为何在7年后才起诉对方,加影警区主任表示,黄美芳被控告是因为她在8月份所召开的记者会。”

“这很明显的是一项滥权行为。此案已过7年,期间并没有采取任何的行动,可是,在黄美芳一召开记者会后,加影警方即刻提控她‘阻差办公’。”

不再认为警察局安全

余德华认为,此事件理应在下议院中被辩论,因为涉及警方性骚扰事件频密发生,造成女性认为警察局不再安全。

“由于警方滥权的情况愈渐严重,此动议被驳回的理由并不合理,议长的这项决定令国会下议院作为讨论政府行政偏差中所扮演的角色已被忽视。”

黄美芳 7年前报案投诉被11名警员非礼,但其投诉却犹如石沉大海,反而日前被提控上庭,控状是“阻差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