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直辖区退休警察协会对大选候选人提出严格的要求,拒绝任何“前囚犯”或“药罐子”出任国州议员。

该协会代表阿都干尼(Abdul Mohamed Gani)建议,任何人只要有坐牢纪录,或者在民事、刑事法庭被判罚款1000令吉,便不得在大选参选。

阿都干尼今早在选举改革国会特委会公共听证会上建议,只要在刑事法庭与民事法庭被罚款1000令吉以上,就不能成为候选人。

根据联邦宪法,若一名国会议员在刑事罪下被判监禁1年以上或罚款2000令吉以上,便失去其议员资格。

应规定候选人接受体检

阿都干尼表示,政府应规定候选人接受体检,就像公务员受聘前必须进行体检。

阿都干尼说,人民代议士须健康,举例说2008年大选时便有人坐着轮椅去参选。

阿都干尼建议,所有候选人只能出生的州属竞选,而且只能竞选一个议席,不能同时竞选国州议席。

他也建议,候选人及其伴侣与孩子必须申报其财产,而有关申报文件则须在提名当天呈给选委会。

“议员在国州议会议会的出席率,必须达60%,否则扣下其2个月的议员津贴。”

阿都干尼认为,议员必须跟正副部长一样,不得经商或工作。

争取朋友陪同协助投票

另一方面,大马盲人协会则要求政府修正选举法令,让视障选民可以在朋友陪同下投票。

大马盲人协会宣传主任罗广健表示,现有法令只允许视障选民在直属亲人,即父母、伴侣、孩子或兄弟姐妹协助下投票。

争取21岁自动登记选民

除此,雪州青年理事会代表巴德鲁则在听证会上揭露,本身曾看过一名身穿选委会衣服的工作人员在其中一场补选中,替某个政党拉票。

为此,他在听证会上建议,选委会的工作人员必须是中立,在执行任务时不得有政治立场。

巴德鲁也建议,21岁的公民自动成为选民,唯他若放弃投票一届,其名字便从选民册上删除,必须前往登记为选民。

雪州国大党青年团代表迪纳(T Dhinert)建议,公民在年满18岁后无须赴国民登记局换身份证,反而是延迟至21岁时,到时赴登记局进行“换身份证”兼登记为选民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