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反对同性恋是一种歧视?
性向自主活动被禁,净选盟2.0主席安美嘉痛斥歧亲同性恋者恬不知耻。我认為我国许多人这种对“耻”的不知,在于根本不认识歧视为歧视,更深层的批判其实是我国社会理性贫血的问题!
无论是基于种族、性别或性取向的因素歧视别人的人,往往不以为自己是在歧视他人,认识歧视是歧视,并将这种认知深入民间,无疑是艰鉅挑战。
我听过太多人说“反对同性恋不是歧视,因為我有反对的自由,你反对我反对,你才是在歧视与否定我的自由”,这种对歧视与自由的认识荒腔走调。无怪乎在这种 思维文化主导之下,反对种族主义与争取母语教育的华社与华教份子,被视为破坏种族关系与社会和平的种族主义者,难怪林连玉被褫夺公民权。在歧视不算歧视, 反歧视反而变歧视的文化之下,是非观念颠倒,黑白不分,你会奇怪土权组织指华总与董总为极端主义组织吗?
性向自主活动被禁,净选盟2.0主席安美嘉痛斥歧亲同性恋者恬不知耻。我认為我国许多人这种对“耻”的不知,在于根本不认识歧视为歧视,更深层的批判其实是我国社会理性贫血的问题!
无论是基于种族、性别或性取向的因素歧视别人的人,往往不以为自己是在歧视他人,认识歧视是歧视,并将这种认知深入民间,无疑是艰鉅挑战。
我听过太多人说“反对同性恋不是歧视,因為我有反对的自由,你反对我反对,你才是在歧视与否定我的自由”,这种对歧视与自由的认识荒腔走调。无怪乎在这种思维文化主导之下,反对种族主义与争取母语教育的华社与华教份子,被视为破坏种族关系与社会和平的种族主义者,难怪林连玉被褫夺公民权。在歧视不算歧视,反歧视反而变歧视的文化之下,是非观念颠倒,黑白不分,你会奇怪土权组织指华总与董总为极端主义组织吗?
为什么反对同性恋是一种歧视?
同性恋不是命题而是性取向
因为“同性恋”不是一个命题或主张,同性恋与异性恋做为一种性取向,是构成一个人的重要元素,同性恋者是一个又一个有血有泪的生命。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一样,他们不需要做什么以成为同性恋者或异性恋者。有人是同性恋者,有人是异性恋者,职是之故,反同性恋等於是反对一个生命,消灭同性恋就等於消灭同性恋者。
我们可以说我们反对女人做老板(当然,敢说这种话的人难免万箭穿心),可是我们不能说反对女人或反对女性,后者是要彻底消灭生命,比前者更严重。因此,反对同性恋怎么可能不是一种歧视?它其实不只是一般歧视,它比一般歧视更凶残!
有人说支持同性恋就是支持绝对与放任的自由,说这种话的人根本不了解甚麼是同性恋,也拒绝聆听;前者无知,后者霸道。同性恋与异性恋和自由无关,因為我们无从选择我们的性取向。如果你是异性恋者,问问自己,你在那一年那一月那一日“决定”要“做”异性恋?同样的,同性恋做为一种性取向,也不是同性恋者可以选择的。我们可以选择的只是我们是不是要自欺欺人或隐暪身份。但反对同性恋的人,很多基于宗教理由,拒绝讲理,拒绝聆听;把一己宗教价值观强加於他人身上,不只是我国许多伊斯兰教徒的问题,亦是许多基督徒的问题,这些人以为只要一把自己的宗教经典与神搬出来,其余一切免谈,以为任何事在宗教经典的保护之下,都可以成为真理,而歧视不再是歧视,迫害也不等於是迫害。这种思想是危险的。但吊诡的是,许多基督徒反对伊斯兰法,但自己对同性恋的态度在本质上与极端伊斯兰教徒同仇敌愾。
反对同性恋的人指同性恋不道德,可是从来不能具体地指出同性恋者到底如何伤害个人与社会,以致可以被形容为不道德。这种攻击同性恋的说词往往只有形容词,再不就是双重标準,如同性恋者的结合不能生育,会令人类绝种;那神父、和尚与尼姑是否也是有问题,因為他们不能生育?或一厢情愿的想像:接受同性恋会令人人变成同性恋,导致人类灭绝;为什么接受同性恋会令人人变成同性恋,但接受异性恋不会令人人变成异性恋?而且,如果你是异性恋者,问问自己,在你得知欧阳文风要和同性伴侣结婚时,你是否也受影响,是否突然觉得你的异性爱人或枕边人面目可憎,并因我结婚的新闻而马上对同性產生「性」趣?
歧视源于思考不足理性贫脊
歧视源于偏见,偏见来自思考不足与理性贫脊的文化。这是我国非常严重的问题,结果愚蠢文化瀰漫,豺狼当道,霸权横行!
因为无知与偏见,导致许多善心的人也会说出莫名其妙的话,比如说中文媒体虽然在同性恋议题上相对开放,可一样未彻底脱离歧视。比如说,有不少记者在报导同性恋议题时,总会强调与澄清“我不是鼓吹同性恋”或“我是中立的”,可是有多少人在报导华教运动时,需要澄清“我不是鼓吹华教”来表现“我是中立的”?有多少评论人在评论土权组织种族主义的荒谬言论后,再加一句“我是中立的”?有多少评论人在写有关女权文章,文末加上一句“我是中立的”或“我不反对,但也不支持”?
有人会说同性恋是个人的事,不要张扬。承认自己是同性恋,是张扬吗?异性恋者告诉别人他的异性恋家庭生活,是不是也叫张扬?如果有人可以告诉别人自己有异性爱人,为什么同性恋者不能告诉别人自己有同性爱人?异性恋者可以光明正大,但同性恋者必须偷偷摸摸,这种双重标準,还不叫歧视?如果有人说要学母语在家偷偷学就好,不要搞什么华教运动或争取母语教育的权利,你会说这不是歧视? 蔡细历说“性向自主”太高调太张扬,言下之意被禁罪有应得。其实,从2008年开始,他们每年都搞活动,但今年土权张扬、极端宗教份子张扬、警察张扬,结果搞得人人皆知。这也是“性向自主”的错?
有人更绝,说私下安静做同性恋没有问题,但公开高调就不对。这种说词虽然根源歧视,其实形容为愚蠢更恰当。如果杀人不对,管你是暗杀或光明正大地把人斩得血肉模糊,都是不对。有没有人会蠢到说,你偷偷摸摸地偷东西没关係,但光天化日之下去抢就不可以? 如果同性恋不对,无论是私下或公开都不对,我情愿反对的人公开表明反对,而非假惺惺地说他尊重每个人的性取向,然后语锋一转,又发表“尊敬”同性恋的言论,或再说什么私下做没有问题等废话!这种所谓“尊敬”同性恋与各人性取向的言论,就如土权组织领导人在发表一大堆充满种族主义的言论后,再加一句说他没有歧视华人,他有很多华人朋友等云云一样无聊透顶。这是十足狡黠的歧视!
在一个理性思考贫脊与缺氧的社会,以上似是而非的言论大行其道,论者完全不见其谬误。
同性恋为自己说话何错之有?
我们的社会到底还是一个歧视同性恋的社会。当有人发表歧视女性言论时,评论人与社会人士群起围攻,可当有人对同性恋者进行人身攻击与漫骂时,有多少评论人站出来仗义执言?对同性恋的歧视严重到一个地步不只令许多同性恋者恐惧现身,连异性恋者也担心站出来说一句公道话会被污名化。当有同性恋现身辩护时,他的同性恋身份往往被利用来取消他的论点,因為“他不过是为自己说话”,可是纵使同性恋者为自己说话又何错之有?这岂非与内安法令一样恶,骂的人不能具体说出罪状与罪証,被指控者亦不能为自己辩护?连最恶的土权组织领导人都不会蠢到说“华人不能谈华教,因為你是华人”,利这种说词攻击同性恋的人还好意思骂土权组织?
同性恋者在我们的社会是面对前后夹攻,多面包抄的结构封杀:一方面有人蓄意要同性恋者低调噤声,除了塑造同性恋者自知理亏不敢出声的猥褻形像,还要求同性恋者把自己的性取向当作一个必须努力隐瞒的秘密,使之符合成為丑闻的条件,另一方面又公开咒骂同性恋者,然后媒体又加以窥探,把同性恋视为社会问题来处理,甚至动用国家机器利用同性恋为攻击政敌的利器!这个国家与社会,从来没有把性取向当作个人的事,因为如果同性恋真如一些人所说,是属于私人与个人的事,为何不废掉377(A)和(B)?
当然,一些人又会说同性恋是“敏感”课题,歧视的人总是这个模样,他说什么都不敏感,你只要和他做对,就是敏感。所以,华教可以是敏感课题、宗教可以是敏感话题(你得罪他的不行,他冒犯你没有关係)、Bersih游行敏感、华团诉求敏感、追究513历史敏感、杀人炸尸案敏感,但安华的肛交案不敏感,赛夫的肛门,谁曾出入,必须追究到底。
这是一个不讲理的社会,除非我们决心讲理,除非我们愿意理性沟通与对话,否则马来西亚的种种问题永远不会过期。如果我们拒绝针对歧视的结构性本质与体制进行深刻批判,除非秉持一致原则,不问课题只论原则,我们的社会不可能脱离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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