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旅居海外的大马选民获得吉隆坡高庭发出关键的准令,以挑战选举委员会拒绝登记他们成为缺席选民的决定。

吉隆坡高庭法官罗哈娜(Rohana Yusuf)今早发出准令,以启动这项司法审核程序。

代表选委会出席审讯的总检察署高级联邦律师阿玛吉星,没有反对这六名选民的申请。

高庭择定下月13日进行案件管理,以及明年1月3日聆听申请。

以张鸿祥(译音,Teo Hoon Seong)为首的 6名海外选民 ,是在10月25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选委会在14天内修改条规,让所有旅居海外的大马人能在海外投票。

申请成为缺席选民被拒

6人目前在英国工作,他们早已向选委会申请登记成为缺席选民,以让他们能在第13届全国大选时,在不必回国的情况下,在海外投票。

不过,选委会却将他们登记为普通选民,以至他们在大选时必须亲自回国方可投票。

云大舜:这是良好开始

这6名海外选民是由人权律师云大舜代表。云大舜形容说,高庭今日的决定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这将成为70万至100万旅居海外,有权投票的大马公民的测试诉讼(test case)。”

“我们对总检察署没有反对申请,感到非常开心。”

除此之外,律师公会也派遣属下宪法委员会委员沙里占(Syahredzan Johan)出庭旁听,至于“我的海外选票” 组织(My Overseas Vote)则是由律师山姆嘉(K Shanmuga)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