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E 随着控方完成传召证人之后,前交通部长林良实欺诈内阁案正等待陈词和法官下判表罪是否成立。一旦表罪成立,有必要自辩,被告林良实准备传召三任首相,即前首相马哈迪、阿都拉和现任首相纳吉,以辩方证人身份出庭。

此外,3名部长和5前部长也名列传召名单内。

林良实律师王健强向吉隆坡高庭提出辩方证人名单,其中表明欲访问12人,以便万一需要进入自辩程序,就能传召这些人出庭。

在查案官拉惹哥柏警监(Supt R Rajagopal)完成供证后,林良实失信案审讯的控方供证程序告一段落。

纳吉曾主持一次内阁会议

王健强指出,除了首相纳吉外,其余者都原已在控方证人名单内。

他解释,他们希望传召纳吉,因为他曾在2007年,担任副首相时主持过一次的内阁会议。

 
一旦辩方如愿以偿,传召三任首相出庭供证,本案将创下空前绝后的记录。

阿里阿布唯一非部长人物

王健强透露,辩方要访问的现任部长包括: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长莎丽扎、新闻,通讯、文化部长莱士雅丁,和工业、园丘和原产业部长柏纳东博。

其他前部长则是:前能源及通讯部长廖莫宜、前教育部长慕沙、前旅游部长阿都卡迪、前能源、水务及通讯部长林敬益和前首相署部长阿都哈密。

证人名单内,唯一的非部长人物是前首相特别经济顾问阿里阿布(Ali Abul Hassan)。

林良实被控02年欺骗内阁

林良实是被控从2002年9月25日至11月6日欺骗内阁,根据巴生港务局与自贸区总承包商KualaDimensi有限公司(KDSB)所定下的条件,为自贸区计划购买一片位于英达岛地段,导致政府面对损失。

这些条件包括:(1)购买地段为999.5亩或4353万8200平方尺、(2)以10.88亿令吉购地,即每平方尺地价为25令吉、(3)以15年、7.5%年利来“展延付款”方式摊还,令利息累积至7.2亿令吉。

他是在刑事法典第418条文下被控,罪成面对最高7年监禁及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交替控状,林良实被控犯下刑事法典第417条文,即欺骗令内阁受到误导并同意购地。一旦罪成,他最高可入狱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