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E 负责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右图)昨天呼应同僚加米基尔的言论,直指同性恋违反宪法第3(1)条文。不过,法学教授阿兹巴里今天驳斥相关言论误解宪法。

阿兹巴里表示,联邦宪法第3(1)条文有不同的诠释,包括伊斯兰是一种国家意识形态或国家信仰。

该条文阐明,伊斯兰为联合邦之国教;惟其他宗教可在安宁与和谐中在联合邦任何地方奉行。

“不过,这并不意味伊斯兰法律和价值可以或应该施加于所有人。尤其非穆斯林,可以自由奉行他们自己的宗教。这是3(1)条文条文在阐明伊斯兰地位后,所表达的情况。”

他指出,两名首相署部长的言论违背了宪法3(1)条文。

澄清宪法不同于一般法律

NONE 阿兹巴里(左图)指出,尽管加米基尔指同性恋违反了刑事法典,但刑事法典并不是宪法,而只是普通的法律。同性恋行为也许可以受到法律对付,但这并不意味它是违宪的。

阿兹巴里补充,他的论点仅就宪法条文而言,没有捍卫、宣扬或赞成同性恋的意思。

阿兹巴里强调,宪法并不是刑事法律。

“它定义国家的权力和机构,以及普通人的权利。作为所有法律的基准,那些不符合宪法的法律皆可被挑战。”

促内阁发表声明厘清混淆

阿兹巴里促请内阁作出声明,厘清目前的混淆。

“当然,我们都假设,部长受集体决策原则的约束,而他们的言论代表政府的官方立场。无论如何,内阁应该针对这项课题发表声明。”

同性恋者可寻求司法审核

阿兹巴里表示,若同性恋者和他们的同情者对两位部长的言论感到担心,他们可以到法庭寻求司法审核,要求法庭厘清他们性向违反宪法。

“他们可以援引宪法关于生命权利的第五条文。法庭曾裁决,生命不只是活着,而是要有素质的生活。”

两首相署部长抨击同性恋

NONE 《前锋报》昨天报道,掌管伊斯兰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加米基尔(左图)表示,同性恋是违宪的,不过他并没有阐明所违反的具体宪法条文。

他也指出,同性恋者触犯刑事法典关于非自然性行为的条文,包括第377(a)、(b)、(c)和(d)条文。

而首相署部长纳兹里随即呼应说,由于同性恋违反官方宗教即伊斯兰教的教义,也可被视为违反联邦宪法。

他指出,虽然同性恋涉及人权,但由于它违反伊斯兰教教义,因此属于违宪行径。不过,他同意需要妥善的解释此事。

“在联邦宪法第3条文阐明,伊斯兰教是官方宗教。”

“这意味着,就算一些行为属于宪赋权利之内,但是基于它违反伊斯兰教,因此与伊斯兰教有冲突。我认为,加米基尔所言是对的。”

无论如何,加米基尔今天宣称其言论遭到错误引述,他只说同性恋违法,未说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