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集会权利与公共秩序”
纳吉推文为和平集会法辩护
刊载: Nov 22, 2011 7:44 PM | 更新: Nov 22, 2011 8:11 PM
政府今早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恶评如潮,首相纳吉较后透过推文为新法案辩护。
纳吉表示,政府在修法之际,必须平衡国人宪赋集会权利,与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的需要。
纳吉今午约6点半透过其微型部落格推特,如是阐明。
政府今早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恶评如潮,首相纳吉较后透过推文为新法案辩护。
纳吉表示,政府在修法之际,必须平衡国人宪赋集会权利,与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的需要。
纳吉今午约6点半透过其微型部落格推特,如是阐明。
首相署部长纳兹里今早在下议院,提呈这项新法。
惟新法案对公共集会诸多 限制 ,不仅禁止街头示威,还阐明集会者须在30天前申请、提高相关违法罚款等,导致互联网上一片骂声,齐声抨击这项苛刻的法案。
新法案也禁止21岁以下者主办集会,同时不许15岁以下的儿童或携带儿童参与集会。
纳吉连发2条推文
首相今日傍晚约6点半,连发2条推文。其中一条推文宣布新法案的提交国会通过,另一条则解释当中原因。
纳吉在推文上指出:“《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今早已提呈国会。”
纳吉第2条推文则写道:
“我们改变法律,以保护国人宪赋的集会权利,同时维护公共秩序和大马的安全。(We r transforming our laws to protect constitutional rights of our citizens to assemble while protecting public order & security of M'sia.)
纳吉曾在今年马来西亚日前夕献词,宣布小开放政策,包括检讨有关限制集会自由的1967年警察法令第27条文,废除内安法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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