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槟民联政府在去年州议会中立法成立“房屋局”(housing board),应付日益迫切的房屋问题,但却因中央政府的公共服务局至今未批准官员,而令操作日期遥遥无期。

槟首长林冠英今天在记者会上被询及时揭露,由于公共服务局至今仍拒绝批准官员给房屋局,导致槟政府一筹莫展。

“很不幸的,他们拒绝采取行动。”

继续商讨寻策不对抗

林冠英表示,槟政府虽觉得公共服务局的举动,阻碍了州政府欲提供有素质及可负担房子给槟城人的努力,但他们依然选择与后者商讨,寻找一个皆大欢喜的方案。

“希望进一步讨论后,他们可以同意。”

他表示,槟政府期盼合作而不采取对抗的做法,毕竟提供有素质的可负担房屋正如教育,是太重要的课题而不可政治化。

“虽然我们对立法后,却无法成立感到不悦。但我们仍然与公共服务局寻找方案。所以,你看我们一直没有攻击任何人。”

去年立法允设房屋局

在去年11月的槟州议会上,掌管房屋事务的行政议员黄汉伟提呈《2010年槟城房屋局法令》,赋予房屋局权利签约与收购、持有各类的动产和不动产。

随着法令在三读后获得通过,槟政府原定在今年7月1日宪报成立房屋局,但最后却因公共服务局迟迟不批准官员而延后。

在新法令下,房屋局可执行及落实州政府有关房屋发展条例或指示,而且可以劝告、采取实施标准指南来保证房屋的品质。同时,该局可提议政策并且给州政府提供意见,包括有关促进、振兴及推广房屋发展。

该局可以制定及执行公共房屋分配的政策,同时管理及承担在房屋计划范围内的基本设施的操作及维修,并将在不抵触1966年房屋发展(管制及执照)法令和任何其他法律下,协助任何发展商或公共机构来处理被搁置或延误的房屋发展计划。

设50亿可负担屋基金

被询及是否考虑绕过中央政府,自行聘请官员启动房屋局,林冠英表示,在法律上并不行,槟政府也不会去到这个地步。

“我们是同一个国家的一份子,为何其它州属可以,槟城却不可以?其它州属已经这样做了,如沙巴、砂拉越都可以,为什么槟城不可以?”

无论如何,他派定心丸,槟政府依然决心建造有水准的平民屋,给人民有尊严地居住。其中,峇都加湾的1万5000间可负担房屋计划将照走不误。

为了给贫苦人士提供居所,槟政府早前已设立了50亿令吉的可负担暨有素质家园基金。此基金号称是槟政府有史以来设立的最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