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修改大专法令允许参政
民政党促政府考虑取消上诉
民政党今天表示欢迎首相纳吉宣布政府将修改1971年大专法令第15条文,允许年届21岁或以上的大专生参政。
民政党副主席马袖强说,民政党与民青团的一向坚定立场是要求政府废除或修改已过时的1971年大专法令,以维护国家宪法中所保障的基本人权与自由。
他说,如今政府决定对该法令条文做出修改,显示出政府进行政治转型的决心。
民政党今天表示欢迎首相纳吉宣布政府将修改1971年大专法令第15条文,允许年届21岁或以上的大专生参政。
民政党副主席马袖强说,民政党与民青团的一向坚定立场是要求政府废除或修改已过时的1971年大专法令,以维护国家宪法中所保障的基本人权与自由。
显示政府政治转型决心
他说,如今政府决定对该法令条文做出修改,显示出政府进行政治转型的决心。
在1971年大专法令第15条文下,大专生未经校长的许可下,被禁止与任何政党丶劳工组织或团体结盟,或支持丶同情及反对这些党团,罪成者可被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马袖强表示,大专生是国家的未来栋梁,他们应该对我国的政治动态有更深入的了解以及拥有参与的自由,因为他们将会是决定国家未来的明日领袖。
“我们应该对大专生的政治意识、思想成熟度及智慧有信心。”
不把政治思想带入校园
无论如何,马袖强希望纳吉会重新考虑对上诉庭宣判大专法令违宪判决作出上诉。
马袖强希望在大专法令修改后,国内大专生在参政、言论及学术研究方面获得更大的自由空间之同时,也应该遵守条例,不把政治思想与活动带入校园。
感觉政府前言不对后语
另一方面,民青团总秘书刘华才表示,欢迎政府修改1974年大专生法令第15条文,以允许大专生参政成为政党党员。
他说,此举显示政府愿意听取民意,赋予大专生更大的自主权,不再让大专法令钳制大专生的参政自由。
然而,他认为,政府决定针对上诉庭宣判4名大学生胜诉和指大专法令第15条文违反宪法的案件提出上诉,这似乎在原则上有相互矛盾,立场不一致之嫌。
“政府应该思考并探讨目前的修法允大专生参政,和当初上诉庭宣判大专法令第15条文违反宪法的最终目的和所期望的结果皆是强调寻求大专生享有参政自由。”
“政府应该保持开放的态度,把焦点放在如何有效的让大专生在享有参政自由之余,并能同时兼顾本身的课业。要不然看在人民的眼里,感觉政府又是讲一套、做一套,前言不对后语。”
对此,刘华才吁请政府随着修法允大专生参政将会是一个好的开始,也应该同时收回上诉大专法令违宪案的决定,以显示政府在与时并进的改革工作上的决心与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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