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凸显集会法仓促错漏
安华敦促政府辩论前撤回
虽然政府昨天宣布将小修和平集会法8项条文,但民联仍不满意这样的做法,坚持政府全然撤回法案。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昨天较后向媒体表示,政府应该在下周二国会进入辩论之前,直接撤回和平集会法案。
他也认为,政府应该撤销原有的,钳制集会自由的警察法令第27条款,无需另外设立法令。
“这证明它不是一份完善规划的法案。但他们如今却企图仓促通过修改。你不能一下大力推动,然后下一个小时,却又决定更改。”
他也认为,政府应该撤销原有的,钳制集会自由的警察法令第27条款,无需另外设立法令。
“这证明它不是一份完善规划的法案。但他们如今却企图仓促通过修改。你不能一下大力推动,然后下一个小时,却又决定更改。”
直接废警察法第27文
也是公正党实权领袖的安华(右图左)向《马来西亚内幕者》强调,政府根本没有必要再立法管制示威,因为目前已有其他法律足以维护公共安全。
“因此,应直接废除(警察法令)第27条文。”
修改无法满足人民期盼
另一方面,公正党副主席努鲁依莎也保持类似观点。她表示,政府“只是修改”和平集会法案是不足够的,无法满足公众对集会自由的期盼。
她指出,政府最起码应该做的事情是,在作出任何修改之前,设立国会特委会来收集民众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首相必须了解,大马人民要的,不是国阵批准的权利或法案,而是符合联邦宪法的法案。”
控制显示政府不信人民
此外,伊斯兰党瓜拉吉赖国会议员哈达蓝利(左图)也认为,政府应该撤回法案。
他更批评政府把大马人看作是未成熟、容易被煽动和反建制的愚民。
“这项法案对人民自由施加不必要的控制,让大马蒙羞,也显示政府不信任人民。”
“我们不是小孩。宪法允许集会自由,但是这样的权益却因为修宪和设立法令而被剥夺。”
哈达透露,伊斯兰党将先发制人,在法案未通过之前,就入禀法庭挑战该法案违宪。
纳吉必须兑现开放承诺
而公正党马樟国会议员赛夫丁表示,公正党与民联的立场一致,就是呼吁政府撤回法案。
赛夫丁也是该党总秘书,他今日在第8届公正党代表大会上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我们在上周民联民联领导层会议,所议决立场非常清楚,就是要撤回法案,而不是修改法案。”
他促首相纳吉,兑现他在大马日前夕所许下的承诺,即开放国家更大的民主空间。
法案是“冷战思维产物”
行动党升旗山国会议员刘镇东(右图)也认同赛夫丁的看法,他说,法案并没建立在人权原则之上,是一个“冷战思维的产物”。
“我们拒绝(法案的)哲学。如果政府持续这种控制的精神,那好。我们知道我们不能改变巫统,但如果政府要与专制者看齐,那请与缅甸以外的国家比较。”
他说,警方的角色理应是协助集会的进行,否则法案就显得毫无意义。
缅甸国会上周通过类似的法案,人们只要在5天前申请准证,就能进行街头示威。
必须咨询民间团体意见
另外,公正党鹅唛国会议员阿兹敏阿里表示,政府必须咨询强烈反对和平集会法案的公民社会团体的意见。
“政府必须接洽所有利益相关团体,包括律师公会、大马人权委员会、人权观察组织和民联所提出的意见。”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