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地点仅一天通知即可
首相坚称集会法与往不同
继前天政府宣布修改和平集会法案8项条文,包括将事先通知期从30天缩短到10天之后,政府今天又对该备受争议的法案提出新的阐述。
首相纳吉今天否认政府甫出台的和平集会法案是一项恶法,并澄清,人民其实可以在短促时间通知后,就举行集会。
“和平集会法案分为两个范畴,针对指定的地方,他们只要通知警方,即使只有短时间通知,也会有人来监管。”
首相纳吉今天否认政府甫出台的和平集会法案是一项恶法,并澄清,人民其实可以在短促时间通知后,就举行集会。
“和平集会法案分为两个范畴,针对指定的地方,他们只要通知警方,即使只有短时间通知,也会有人来监管。”
“针对非指定地点,你需要10天时间通知,以便警方可以与当地社区协调了解他们的意见。”
“至于指定地点,你可以在任何时候举行集会……只要通知警方你要举行集会……事实上,甚至可在24小时内通知。”
跟旧法规定大不同
纳吉补充,这种做法跟以往的法律规定有很大的差异。
“警察虽有裁量权,但在这项新法令下,公民和平集会的权利受到保障,而这是重要的。”
抨在野党混淆人民
纳吉也驳斥指大马和平集会法案,比缅甸甫通过的集会法更加严苛的指控,反指控在野党企图混淆人民。
“我们会明定人民可以集会的地方。它们(地点)会被指定。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指定地点,而它们是那些不会影响公共利益的地方,例如体育馆和开放空间。”
“警方只会协助和平集会,这是警察的角色。”
坚持禁止街头游行
询及类似的规定是否会实施于街头示威时,纳吉重申,街头示威是不被允许的。
“街头示威不可以。我们说过不准街头示威。这被剔除。它的原因是,街头示威将打击和平,影响其他人的生计。”
纳吉进一步指出,公民能拥有和平集会的平台来发声,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我们已研究了12份世界各地的法令,而我们企图拟出一份符合(本地)和国际标准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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