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雪州联委会副组织秘书黄祚信欢迎政府提出修改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政府为了俯顺民意,作出6项具有争议的修改,包括集会主办单位通知警方的时间,从集会前30天缩短至10天。

他发表文告赞扬纳吉是开明的首相,早前宣布废除内安法令丶撤销3项紧急状态丶豁免媒体每年更新印刷条文及检讨警察法令第27条文,都是为了维护人权丶自由及权益。

政府担心集会失去控制

他表示,政府担心和平集会可能发生动辞及失去控制,影响人民日常生活,因而有必要制定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以确保和平集会能在警方监督下,和平进行。

他指出,政府对6项具有争议的和平法案进行修改,除了缩短通知警方的时间,也包括集会指定地点仅一天通知即可举行丶任何上诉只需在48小时提呈,部长在处理上诉时限,也从6天减短到48个小时。

黄祚信表示,根据修改法案,警方届时将维持秩序,但不能阻止有关集会,也不能驱散参与集会者,政府将鉴定可举行和平集会的指定地区范围。

他说,在非指定地点集会,主办单位只需10天向警方申请,以便警方在集会地区收集当地居民的意见,确保和平集会不会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

当地居民人权也受尊重

他表示,和平集会者需要人权自由,集会地点的当地居民人权也须受到尊重及维护。

黄祚信指出,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已参考了12个国家的法案才草拟,符合国际标准。他希望,各界客观看待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政府修改该法案并不是为了为难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