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2011年电脑专才法案》激起千层浪,但科学、工艺与革新部长麦西慕声称,这项法案获得资讯通讯科技领域的跨国公司、学术人员和毕业生的支持,而反对声音大都来自中小型企业和自学人士。

他指出,这些中小型企业和自学人士或担心,无法在该法令下取得涉及“关键国家资讯基础措施”(CNII)的计划,反而只造惠跨国企业,进而掀起政府照顾朋党的焦虑。

惟他强调,这些业者其实已过虑,因为该法案仍在初步草拟阶段,因此仍需要进行更多咨询工作,并将他们纳入在内。

强调法案非来自科艺部

麦西慕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上述看法是他从昨日开放日得到的观察结果。他强调,这项法案的概念是来自该领域业者,而非科艺部。

约有近百名电脑与资讯通讯科技专才出席昨日的 开放日 ,但他们大部分都反对这项法案。

确保提升电脑领域水平

麦西慕也为法案护航,坚称该法案所设立的电脑专才委员会,将有助全面提升电脑科技领域的专业水平。

“我个人认为,(电脑科技领域专才)是时候认真考虑它。当你谈到国际竞争力,当你谈到推广这门专业,这是时候认真考虑。”

他指出,一些取得电脑科学学士学位的大专毕业生,可取得这个委员会的认证。

他表示,与电脑专才委员会不同的是,目前一些电脑科技协会并没有得到政府的法律支撑。

他接着说,电脑专才委员会将如同大马工程师学会,该学会承认的工程师般可到其他受承认的国家就业。

内阁冀明年中敲定法案

虽然该法案仍未成定案,但麦西慕透露,如果该领域同意该法案的话,内阁希望在明年中拟定一个完整的法案。

不过他补充,若这个领域的大多数都反对这个法案的话,那科艺部便不会草拟这个法案。

“(如果这个领域不要这个法案的话,)那我们就不必关注它了,我们便会减少很多工作。”

网媒应不受委员会管制

针对网络媒体是否被涵盖为“关键国家资讯基础措施”,而受到电脑专才委员会的监管,麦西慕表示,这胥视该委员会如何定义“关键国家资讯基础措施”。

他认为,虽然“关键国家资讯基础措施”针对“维护国家形象”仍有必要有个明确的定义,但相信网络媒体应该不会被归类在其中。

“我不这么认为……如果该委员会要这么定义,那我将交由委员会作判断,但我不认为,‘国家形象’包含媒体。”

他解释,电脑专才委员会可取出政府保安首席办公室对于“关键国家资讯基础措施”的定义,来诠释法案本身的“关键国家资讯基础措施”。

他指出,“关键国家资讯基础措施”是指一些涉及国家安全的事务,如银行服务、军事情报、选民资料和水电服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