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E 高教部副部长赛夫丁阿都拉(右图)今天承诺,高教部在修订大专法令时,不会重复和平集会法案的“错误”。

“我已从和平集会法案错误中学习,(大专法修正案)在提呈国会之前,你们将会先看到相关的草案。”

他笑着补充说,“我不要(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再游行了。”

政府上个月提呈国会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遭受民间和在野党的强烈挞伐,指责它未事先咨询民意,不进反退,严重违反宪赋集会自由和国际人权标准。律师公会更号召律师走上街头游行抗议相关法案。

确保修正案带来进步

赛夫丁今天主持大专法令圆桌讨论时表示,这种做法是为了确保大专法令修正案会是进步的,而不是退步的。

其他参与今天圆桌会议的成员包括:大马人权委员会、促进人权协会(Proham)、全国教授理事会(National Professors' Congress)、全国青年理事会和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代表。

虽然这次的会议,意在讨论大专法令的修改,但大部分的大学生、学者和民间团体都倾向将该法案全然废除。

聂纳兹米:废大专法

uuca amendment public consultation 1 民联代表兼雪州斯里斯蒂亚州议员聂纳兹米(Nik Nazmi Nik Ahmad,左图左)指出,大专法令有问题的不仅止这次修正案的焦点,即限制学生参政的第15条文。

“其他许多条文都有问题,例如针对大学自主、副校长的委任、不公平的纪律程序和学生会权力受限等。”

“若你说要完全改革,那么你必须出台另一项不同的法令。”

拉曼大学代表法依兹(Faiz Affendi Yunus Mohd Fadhil)也表达类似的观点,认为大学是给学生从错误中学习的地方,但大专法却把大学生给绑死。

他也指出,最近成立的10人修法委员会并未纳入学生或者私立大专的代表。

修法委会须依规行事

不过,10人修法委员会成员,兼宪法专家沙艾沙林(Shad Saleem Faruqi)回应说,他们必须根据高教部提供的范围来行事,而后者要的是修法。

沙艾沙林指出,这次修法必须尊重高庭早前宣判大专法令第15(5)(a)条文违宪的判决,同时废除其他一些条文,以赋予学生更大的权利。

他指出,政府宣称要修法允许学生参政,却不允许政党进入大专校园的做法,宛如允许一个人游泳,却不准他沾水那样矛盾。

林志伟:自由是权利

uuca amendment public consultation 国际伊斯兰大学学生会主席莫哈末依保(Mohd Iqbal Abdul Wahab)批评现有大专法令把大专生推入“愚蠢漩涡”。

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也强调,自由是一种权利而非特权。他也呼吁政府全然废除大专法令。

不过,全国教授理事会代表利都安(Raduan Che Rose)虽支持修改大专法令,但却强调必须有一个良好的系统来管理学生。

而沙巴马来西亚大学学生代表陈志强(Chin Chee Keong,音译)表示,反对其大学学生会反对修改大专法令,因为大马政治十分种族化,一旦开放大学生参政,这种不良作风将被带入淳朴的校园。

不过,他说明,他是学生会中唯一支持修改大专法的人。

高教部举行更多咨询

赛夫丁在较后的记者会上表示,他会向高教部长卡立诺丁报告今天的讨论成果。

询及是否考虑废除大专法,赛夫丁回应说,“我们再看”。

“我们将会举行两方会谈,并且审视大专生在2008年呈递的‘大宪章’(替代大专法令)。”

他补充,在草案明年提呈国会之前,高教部将举行更多民意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