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受促改善残疾人士的投票设施,以确保他们能在下届大选顺利投票。

大马残疾人士联合委员会主席马哈山指出,残疾人士身为大马人民,他们也享有其他大马人民投票的权利。

“若有关当局准备的设施不完善,残疾人士投票的权利将受阻,因为我们的能力有限。”

选择有利残疾人士地点

马哈山本身也是弱视族群,他认为,其中3项便利是有关当局必须改善的,首先,必须为残疾人士准备便利设施。

“投票中心常设在学校及民众会堂,因此需要更多的斜道,以让坐轮椅或持拐杖的残疾人士,更方便进入投票中心。”

“尽管选委会安排许多人协助我们,但我们需要的是更自由行动的环境,若将来特定机构建设更多对残疾人士有利的地方,选委会可将它作为投票中心,因它让残疾人士更方便。”

授权组织提供投票资讯

此外,马哈山认为,选委会必须为弱视的残疾人士,准备特别的选票。

“当然,我们可以携带至亲帮我们投票,但除了孩子、丈夫或妻子外,其他人的诚实度都可被质疑。”

“最好的方式,便是提供印有盲文字体的选票。”

马哈山指出,第三项必须改善的事务,包括授权给大马残疾人士联合委员会和其会员,以向全国残疾人士提供投票资讯。

“我们愿意协助选委会和残疾人士,以提供资讯,包括投票地点,因为残疾人士的行动不便,若在大选时去错地方,则很难再回去。”

选委会官员需全面培训

另外,美门残障关怀基金会总干事谢秀贞指出,选委会官员需接受全面培训,以了解该如何协助以及为残疾认为你是提供便利。

双脚瘫痪需靠轮椅行动的谢秀贞建议,残疾选民可在特定中心投票,即没有楼梯、草丛、沟渠、或有围墙将投票和等候地点分开的地方投票。

她透露,一些听觉有问题的选民,当被叫到名字时,因听不见而被视为缺席,最终无法投票。

“这是我们接获的一些投诉。”

谢秀贞认为,有关当局通过电子与平面媒体进行的拉票运动,也让弱视和患有听觉障碍的人士带来困扰,因他们无法知道各政党所提供的讯息。

“此外,也必须列出残疾选民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