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部长陈广才被控在批准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时欺骗前首相阿都拉的案件,原订今天正式开审,不料辩方却突然申请撤销案件及撤换法官,令此案再度展延。

法官决定,把此案展延至本月23日,以聆审辩方的申请和审讯此案。

要求吉隆坡法官聆审

辩方申请撤换法官的理由是,目前的承审法官扎马尼(Zamani Abdul Rahim)是来自槟城法庭,因此辩方要求一名吉隆坡刑事法官聆审这宗在吉隆坡法庭登记的案件。

辩方律师陈福泉在庭外告诉记者,辩方也举出包括安华肛交案(吉隆坡高庭)及基尔贪污案(沙亚南高庭)在内的案例,来证明在吉隆坡法庭登记的案件必须由来自吉隆坡的法官承审。

询及须由本地法官承审的优点时,陈福泉卖关子的说,23日聆审时自有分晓。

辩方代表律师陈福泉在庭上表示,辩方从今年1月19日至3月20日,收到控方送来的157份相关文件。

他指出,辩方随后呈上一份“代表信”(surat representasi)给控方,让控方考虑。

陈福泉说,辩方随后于上月29日入禀一项申请,而控方一般可以在14天内入禀答辩宣誓书。

无论如何,陈福泉未在庭上阐明代表信内容,以及所入禀申请的事项。

因机密拒谈信件内容

主控官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回应说,辩方提出了多项议题,控方需要时间详加研究;法官也谕令展延此案。

陈福泉在休庭后向媒体表示,辩方的申请旨在要求由一名吉隆坡法官审理此案,因此此案是在吉隆坡法庭登记。

惟针对“代表信”提及的内容,陈福泉不愿公布内容,表示这是机密的文件。

另一名辩方律师王明威则说,辩方呈上的代表信,主要是要求控方考虑撤销此案;诺丁也向媒体补充说,辩方是要求检方检讨诉状,检讨的范围包括撤销此案。

一身黑色西装的陈广才,今早8点多在夫人黎玉兰及女儿陪同下,抵达法庭。

控方今天原拟传召的首名证人,就是被指在自贸区工程中“受骗”的前首相阿都拉。

55岁的陈广才 被控 2004年至2006年之间,欺骗时任首相的阿都拉,令后者批下总值19亿的自贸区承包合约给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KDSB),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

控状指陈广才向阿都拉隐暪,KDSB将透过Transshipment Megahub有限公司发债券筹集发展费的讯息。

陈广才共面对3项欺骗阿都拉的控罪,一旦罪成可最高被判入狱5年或罚款或2者兼施。

林良实被判表罪成立

陈广才是自贸区案第2名被控的前交通部长,首位被控欺骗罪名的前交长林良实,经过7个月的审讯,终于在上月9日被判 表罪成立

检控团队阵容鼎盛,控方由诺丁哈山带队,成员包括纳兹鲁(Nazrul Nizam Mohd Zameri)、诺蜜(Normie Baizura Aminuddin)、威尼斯( C. Vignesh Kumar)及林育平(译音,Lim Yoi Ping)。

以陈福泉为首的辩方团队,共有8人,成员包括王明威、张奕袭、钱继雄、菲鲁斯(Mohd Firuz Jaffril)、孙秀丽、陈昌良及李汶叙。

另一方面,阿都拉也委派其代表律师西西(Cecil Abraham)旁听,另一名旁听律师是代表巴生港务局前总经理冯惠珠的赖贞丽(译音,Lai Jen Li)。

控辩双方今日也携带近百叠文件上庭,甚至庭警必须在庭内多开一张桌子来置放这些文件,令人侧目。

此案原本打算从今日起至8月聆审,控方料传召30名证人供证。

辩方之前申请展延审讯至林良实结案为止,惟被 驳回

陈广才在休庭后步出法庭时脸带微笑,惟他不愿向媒体发言,记者一开口要发问,就已给他摇头打发。

前来法庭支持陈广才的马华领袖,包括国内安全部前副部长胡亚桥、马青总秘书蔡金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