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世界新闻自由日,10个北马组织今日联署文告认为,428绿黄集会上,媒体从业员及公众遭警方暴力对待,甚至被强逼销毁警方暴力证据的事件,反映出政府封锁资讯的情况日愈严重,严重侵害资讯自由及知情权。

文告表示,当中央政府承诺要开放新闻自由之际,428集会期间,却有至少13位各语文的国内外记者,以及为数不明的公众遭警方暴力对待、被勒令删除照片,没收记忆卡、甚至被抢夺相机。

“此举令人质疑警方是否在协助当权者,有系统地封锁资讯,掩盖暴行。而且,这也制造了白色恐怖,令在场者不敢拍照及留下最重要的证据,以免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媒体有责任把现场发生的所有资讯图文并茂传达出去,民众也有权利拍照及录影。政府应做的,是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而不是开倒车地限制资讯流通。”

“讽刺的是,内政部长竟然形容充公媒体人的相机及记忆卡,是警方的标准作业程序。”

不该沦为执政党宣传机关

联署文告的组织有槟城中文报记者及摄影记者协会、槟城报界俱乐部、威省报界协会、北马记者职工会、槟州报业雇员合作社、人民之声槟城支部、大砲论坛、槟州良好施政联盟、理大华文学会及理大前进阵线。

文告也表示,首相必须立刻承诺,通过立法把纳税人每年支付上亿令吉的国营媒体还给人民,公平报导朝野政党的新闻,尤其是大选期间,确保民众获得充足的资讯,投下有智慧的一票。

“国营媒体的营运经费来自纳税人,属於公器,不该沦为执政党的宣传机关。”

“政府也应立法规定,所有政党可免费使用国营媒体,公平使用私营媒体。”

广播局一年预算超过6亿

文告指出,根据财政预算案,联邦政府在2011年及2012年给予广播局的预算拨款皆超过6亿5000万令吉,而新闻局的预算拨款在这两年都超过1亿5000万令吉。

此外,广播局也在2010年共播放6万4960个新闻时事节目,近3年的第一电视及第二电视播放的时间约1万7000个小时,电台的播放时间也超过5万个小时。

“政府应交代,在这些节目当中,究竟有多少节目涉及政党,当中执政党及反对党的节目各佔多少巴仙?而当局是以中立、正面或负面的角度报导各政党?”

“目前,国营媒体被国阵滥用,报导失衡。因此,我们呼吁政府,让各政党公平接触国营媒体,打造公平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