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法修正案急刹车
政府基于阻力多撤回
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表示, 政府是在跟在野党和选委会进行10分钟会议后,决定放弃这项修正案。
“我会在明天的上议院提呈这项(撤案)动议。”
这意味,在第13届大选举行时,选举罪行法令将维持原状。
纳兹里是今天在国会召开记者会,做出上述的宣布。而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也代表目前人在国外的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出席了这次的罕见的朝野联合记者会。
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表示,政府是在跟在野党和选委会进行10分钟会议后,决定放弃这项修正案。
“我会在明天的上议院提呈这项(撤案)动议。”
这意味,在第13届大选举行时,选举罪行法令将维持原状。
纳兹里是今天在国会召开记者会,做出上述的宣布。而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也代表目前人在国外的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出席了这次的罕见的朝野联合记者会。
撤案是更灵活更佳做法
国会下议院在上个月19日晚上,经过否决两项修改后,通过了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修正案。这两项被否决的修正条文包括不允许政党协助选民检查名字和所属投票箱,以及允许选委会定夺候选人投票和计票监督员可以留在投票站的时间。
净选盟之前 抨击 该修正案共有4处大开选举改革的倒车,包括变相鼓吹肮脏政治、阻止候选人代理及选举人员监督投票弊端,如幽灵选民与多重投票事件等。
指政府仅扮演邮差角色
纳兹里补充,选举委员会同意整体撤回修正案,因为更多的变动将导致该修正案毫无意义。
他说明,向国会提呈该修正案过程,政府只是扮演“邮差”的角色,事先并不知道这项由选委会所提出的修正案内容。政府基于尊重选委会独立地位,因此原原本本地把修正案提倡国会。
纳兹里指出,朝野国会议员都反对这项修正案。
他说明,法案在上议院阶段遇阻并非新鲜事,3年前就有类似案例,其中一项法案被驳回给下议院,而下议院在3个月内并没有加以处理,因此法案失效。
林吉祥促事先执行咨询
林吉祥也表示,选委会在提呈选举罪行法案修正案之前,应该先咨询所有利益涉及者,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度发生。
“即使选举改革国会特委会也被蒙在鼓里。”
选委会否认被刮一巴掌
选举委员会主席阿都阿兹(Abdul Aziz Mohd Yusof)受询时,否认这次撤案形同给积极推动修正案的选举委员会刮了一巴掌。
他在给《当今大马》的手机短讯表示,“不全然是如此。我们在(纳兹里)记者会之前,跟上议院主席开会,纳兹里和林吉祥也出席了会议。”
“我们互相咨询,最终全部人同意放弃(修正案)。”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