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日择订下月19日,聆审莱纳斯公司与大马莱纳斯私人有限公司申请,禁止拯救大马委员会(SMSL)进一步刊登诽谤莱纳斯的文章。

高庭法官约翰奥哈拉(John Louis O'Hara)今日在内庭,会见双方代表律师后,作出上诉裁决。

莱纳斯代表律师为里斯旺星(Rishwant Singh)与KH Wong,而代表拯救大马委员会的则是占阿南(Gene Anand Vendargon)。

届时,这将是一项涉及双造申请的审讯。

三造在两周内呈宣誓书

莱纳斯之前单方面申请禁令,然而拯救大马委员会则获法庭允许,将此案变成一项双方申请的审讯。

占阿南在休庭后告诉记者说,莱纳斯已入禀一份修正的诉状,额外增加3名答辩人,这3造将在收到莱纳斯文件的2周内呈上答复宣誓书。

占阿南表示,其当事人仍未接到有关诉状;惟占阿南拒绝公布3名答辩人的身份。

网媒案下月19日审理

另一方面,高庭法官柏拉萨(Prasad Sandosham Abraham)订于下月12日,审理莱纳斯申请禁令,阻止网络媒体《自由今日大马》刊登针对它的诽谤文章。

莱纳斯于上月19日,同时在高庭主簿署入禀2项诉讼。

根据其中一项诉讼,莱纳斯与大马莱纳斯将MToday News Sdn Bhd列为答辩人。

莱纳斯3月入禀两诽谤

莱纳斯宣称,《自由今日大马》于3月6日在其网站刊登一篇诽谤文章。

两造也在另一项诉讼,列拯救大马委员会主席陈文德、委员林绍桃及该组织注册的公司SMSL私人有限公司为答辩人。

莱纳斯宣称,拯救大马委员会则于3月22日在其部落格上载一篇诽谤文章。

莱纳斯也索取普通赔偿及加重赔偿,以及遏制答辩人进一步刊登诽谤莱纳斯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