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继续在全国各地逮捕涉嫌参与净选盟428集会的人士,昨日至今又有4名集会者落网。

根据《马新社》报道,吉隆坡刑事调查局官员阿兹米阿兹在受询时表示,这四名集会者分别是在槟城、芙蓉和巴株巴辖被逮捕,他们的年龄介于20岁至50岁。

他们目前都被扣留在金马警区总部接受调查。

较早时,人权律师法迪亚(Fadiah Nadwa Fikri)曾向媒体证实,警方昨日傍晚6点分别在柔佛州巴株巴辖、雪兰莪州哥打白沙罗,以及槟城州威省三个地方,逮捕三名人士,然后就直接将它们送往吉隆坡金马警区总部接受调查。

名列141集会者名单

这3名人士都在警方之前寻找的141名集会者名单当中。

公正党律师拉蒂花也表示,当中两名被捕者分别是来自槟州威省的麦康明(Mak Hong Beng,译名),以及柔州巴株巴辖的沙鲁里占(Shahrullizam Harun)。

其中,沙鲁里占是在巴株巴辖的住家被捕,然后就被送往金马警区总部。

吉隆坡刑事调查主任邱震华受询时也证实,他们已经逮捕三名人士。

相信至少15人已被捕

根据警方之前透露,截止昨早10点为止,警方已经在全国各地逮捕12名涉及428集会的人士。若加上昨日傍晚被捕的3名人士,目前被捕者相信至少已经有15人。

警方从本月3日陆续发布多达141名集会者的个人照,限定他们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现身协助警方调查,否则就会上门捉人。

警方目前已经提控两名集会者上庭,分别是公正党亚沙区部副主席谭甘,以及资深律师拉惹斯古玛。他们都是被控参与非法集会,而替代控状则是抵触推事庭令,擅闯独立广场。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至今被警方勒令现身或逮捕的集会者,大多数都是普通民众或基层党员。

截止目前为止,仍未有任何重量级在野党或净选盟领袖,受到警方的要求接受调查。

被控违反庭令不认罪

另一方面,警方今早也提控第三名净选盟集会者,也就是公青团执委法尔汉依布拉欣。

29岁的法尔汉是被控违反推事庭禁令,惟他不承认罪名,获准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这项庭令,禁止4月28日至5月1日在独立广场举行集会。

他是在刑事法典第143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最高被判入狱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尔汉也在一项交替控状下被控,他被指与净选盟支持者一同出现在禁止集会的地点,导致独立广场在上月28日发生暴乱与骚乱。

根据交替控状,法尔汉是在刑事法典第188条文下被控,罪成者可最高监禁6个月、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法尔汉被控在4月28日下午约3点,在隆市拉惹路犯下上述罪刑。吉隆坡地庭也订于6月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