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总检察署尚未决定撤消案件或继续审讯,槟城人民之声志工陈泓凯被控擅闯理大校园张贴净选盟3.0海报案,再度展延至一个月(8月9日)后才过堂。

今天负责审理此案的推事为西蒂莎瓦推事诺艾妮(Noor Aini Yusof),主控官则是莎丽扎副检察司。

陈泓凯是因在理大校园内张贴净选盟428集会海报,而在5月7日被提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47条文(刑事侵入),即刑事侵入(criminal trespass)的罪名。

一旦罪成,陈泓凯将面对不超过3个月监禁、或不超过3000令吉罚款,或兩者兼施的处罚。但是,他不认罪,获以1500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理大表明不反对销案

NONE 陈泓凯的代表律师谭贤雄(左图)证实,他已经代表陈泓凯正式致函总检察署,要求撤销控状。此外,据他所知,理大也已向总检察署表明,不反对控方撤销案件。

“副检察司说,文件如今已提交至布城总部及依然在考虑中。凭着以上两封信,相信控方到时(8月9日)会决定撤消案件,抑或继续审讯。”

他早前表示,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60条文,身为投报者的理大也可以跟陈泓凯达致庭外和解。

“和解也未必是要赔偿。只要理大同意(和解),相信总检察署没必要再继续处理这宗案。”

希望顺利到台湾深造

32个公民组织曾会晤理大校方,要求撤销对陈泓凯的投报。结果,理大考虑协助向副检察司沟通,唯需陈泓恺亲自致函理大校方上诉。

针对此,陈泓凯在6月8日首次过堂前一天,亲自上书向理大陈情。当时,槟城推事庭则“凑巧”地择定在净选盟2.0游行一周年的今天(7月9日)进行 案件管理

当获知案件再度展延后,毕业于韩江学院新闻系的陈泓凯表示,希望案件早日被撤消,以便他可以顺利到台湾世新大学深造。

陪同他上庭者有人民之声槟城支部秘书处成员王泽钦、协调员李蕙卉、林连玉基金槟州联委会主席谢蔡梧及几名身穿净选盟黄衣的友人。

趁709一周年停止迫害

NONE 王泽钦(左图)在记者会上也表示,希望总检察署可尽早撤消案件,因为陈泓凯是在理大朋友邀请下进入校园贴海报。

“继续审讯只会浪费时间和人民的金钱。”

此外,他说,今天是富有意义的一天,因为许多为了争取公平及干净选举的大马公民,在一年前的今天因上街而被逮捕。

“所以,请当局也停止迫害一名年轻的社会活跃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