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煽动法落实民主政治转型
马华民政欢迎国民和谐法令
民政党全国主席许子根表示,新的国民和谐法令取代煽动法令是“一个马来西亚国家转型计划”中的另一项重要步骤。
“在我国多元种族及多元信仰的社会中着重推广、培育和灌输善意与和谐的意识及机制的同时,国民和谐法令也应设有条文约束及惩罚可影响种族或宗教间的感情,并挑起敌意的仇恨语言和行为。”
也在首相署负责团结与管理表现事务的许子根发表文告指出,国民和谐法令的制定非常合时,并强调人民应有言论自由的同时,也要具有责任感。
民政党全国主席许子根表示,新的国民和谐法令取代煽动法令是“一个马来西亚国家转型计划”中的另一项重要步骤。
“在我国多元种族及多元信仰的社会中着重推广、培育和灌输善意与和谐的意识及机制的同时,国民和谐法令也应设有条文约束及惩罚可影响种族或宗教间的感情,并挑起敌意的仇恨语言和行为。”
不应遏制正面批评
也在首相署负责团结与管理表现事务的许子根发表文告指出,国民和谐法令的制定非常合时,并强调人民应有言论自由的同时,也要具有责任感。
“这新法令不应遏制,那些针对公共和私人界措施内含有歧视性和不公平所作出的正面和有建设性的批评。其实,这些批评是能够以不伤害其他社群感受的方式来有效地表达。”
“这一切的关键是要坚持及实践正如在一个马来西亚理念中所强调的包容和中庸的精神。”
许子根博士希望国民和谐法令将提供一个具体的架构与措施,在国家原则范畴内,推广及实现一个马来西亚理念。
确保更大民主空间
另一方面,民政党署理主席郑可扬律师今日表示欢迎首相纳吉宣布将以国民和谐法令取代1948年煽动法令的决定。
“民政党欢迎及支持以国民和谐法令取代1948年煽动法令。我们相信通过取消煽动法令和制定新法令将会确保国内拥有更大的民主空间,并鼓励和灌输人民宽容和包容的态度,以能接受不同的意见与反对的声音。”
郑可扬也是民政党中央法律与人权局主任。他指出,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与努力维护人权的原则是一致,即确保言论自由中所提倡的自由公开发表意见权力。与此同时,国民和谐法令将能平衡处理国家现有的复杂状况。
“众所周知,1948年煽动法令主要是对付那些发表种族主义和沙文主义言论的政治人物,这与国民和谐法令中是相似的,因为政治人物在含有政治性质的演讲会中所发表的言论,往往是拥有巨大影响力和能吸引群众的。”
“同时这法令也能遏制偏激的言论,并严厉对付任何涉及种族和宗教的煽动性言论。因此,我恳请所有政治人物应该发表明智和负责任的言论,避免伤害到其他种族的感受和破坏国民团结与社会和谐。”
定期检讨法令有效性
另一方面,马华署理总会长廖中莱表示,政府决定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并以新的国民和谐法令取代,显示国阵政府在首相纳吉的领导下,以实际的行动,为国家推动改革转型,实现使马来西亚成为一个更开明的民主国家的承诺。
也是卫生部长的廖中莱表示,马华一贯的主张是,政府必须定期检视各种法令和政策是否有效和适用,不断的检讨、修正和改良,包括检讨和废除不合时宜的条例或法规,确保政府的各项政策与法令与时并进,确保整体国家和全体人民的利益得到尊重与保障。
“国阵政府自纳吉接任首相职位以来,通过政府转型计划、经济转型计划和政治转型计划,以实际的策略和行动,包括废除内安法令、紧急法令、修改出版及印刷法令、提呈和平集会法以及目前宣布的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等,目标是不仅要把马来西亚打造成一个高收入的先进国,更要成为一个更民主更开放的现代民主国家。”
廖中莱强调,这已充分证明,国阵的改革转型计划并不只是流于喊口号,而是以实际的策略与行动,落实为具体可见的成果,比起民联煽动式、炒作式的民粹口号,国阵的转型计划对推动国家的持续繁荣及稳步成长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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