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是否最终地价出现矛盾
法官批准审理控方弹劾证人
前交长林良实在巴生港口自贸区土地交易欺骗案今日续审,控方今早正式向高庭申请弹劾第三辩方证人,即前文化、艺术及旅游部长阿都卡迪。
主控官顿阿都马吉(Tun Abdul Majid Tun Hamzah)通知吉隆坡高庭说:“我(现在)申请挑战这名证人。”
顿阿都马吉表示,阿都卡迪的庭上供词内容,与这名前部长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所录取的警方口供内容,出现两点出入。
前交长林良实在巴生港口自贸区土地交易欺骗案今日续审,控方今早正式向高庭申请弹劾第三辩方证人,即前文化、艺术及旅游部长阿都卡迪。
主控官顿阿都马吉(Tun Abdul Majid Tun Hamzah)通知吉隆坡高庭说:“我(现在)申请挑战这名证人。”
顿阿都马吉表示,阿都卡迪的庭上供词内容,与这名前部长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所录取的警方口供内容,出现两点出入。
“他的警方口供与庭上的口供,出现矛盾。”
控方是在此案开审逾1小时后,援引证据法令第155条文,提出弹劾辩方证人的要求。
阿都卡迪在庭上接受顿阿都马吉交叉盘诘时,一再强调10亿8845万令吉的巴生港口自贸区土地交易价格,并非“最终”土地交易价格。
10亿是否最终价格?
顿阿都马吉进一步解释这两个出入的内容,即证人在庭上声称10亿令吉8845万令吉的自贸区土地价格,并非最终价格;但是,证人于2011年7月6日下午接受警方录供时,却说这个价格是最终价格。
其次,证人在庭上指出,在内阁提出的发展计划并非最终价格,若提高有关价格也不一定要带入内阁寻求通过。但是,证人在警方口供时却说,在内阁提出的发展计划价格必须是最终价格,而一旦发展计划价格提高,则需带往内阁寻求通过。
允准审理弹劾证人案
承审法官阿玛迪(Ahmadi Asnawi)在比对阿都卡迪法庭与警方供词后,证实两者确实出现关键矛盾,因此发出准令审理控方弹刻证人的申请。
“我在比较了法庭(警察)书面供词与(庭上)口头供词,我根据证据法令第155条文,批准聆审此案,这确是关键(的矛盾)。”
辩方申请完整口供书
无论如何,辩方代表律师王健强与阿都卡迪代表律师张隆勉皆申请获取一份完整的警方口供书,而非局部的警方口供书。
控方马上反对,阐明法庭的惯例,只发出具有矛盾点的警方口供书给辩方,曾有法庭做出相关裁决。
控方阐明,阿都卡迪代表律师只是旁听律师,无权获取相关文件。
不过,张隆勉表示,本身申请索取这份完整文件,是因为控方要弹劾其当事人,因此他需要拥有其当事人完整的警方口供书。
王健强也表示,这虽非法庭的惯例,但为了公平起见,应该让辩方获取完整的口供书。
他透露,阿都卡迪的完整口供书有多长、内容是什么,辩方并不知情,再加上控方指称证人口供有矛盾,答案或藏在完整口供书里。
由于控辩双方各执一词,因此法庭订于下周一(8日)聆听双方的陈词,之后便进入弹劾证人的聆审。不过,阿都卡迪仍未完成供证。
涉嫌隐暪年利而被控
林良实于2010年7月29日
被控
上庭,控状指他在2002年9月25日至11月6日担任交长期间,向内阁所呈报的地价为每平方尺25令吉或10亿8845万令吉,蓄意隐暪额外的7.5%年利。
这令政府最终被迫额外支付7亿2001万令吉,即以18亿847万令吉购买这片地段。
高庭在今年3月9日,裁决林良实欺骗 表罪成立 ,必须抗辩。
10亿地价非最终价格
阿都卡迪现年73岁,曾在1978年至2008年担任居林万拉峇鲁区国会议员,198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4个部门担任副部长,99年则获擢升为文化、艺术及旅游部长,5年后领导新闻部。
阿都卡迪在1939年出生于吉打华玲的甘榜大华,他在1963年加入外交部之前,曾经是一名教师和书记。
今日较早前,阿都卡迪继续接受控方交叉盘诘时重申,内阁所批准的10亿8845万令吉自贸区地价,并不是它的最终价格。
以下是控方交叉盘诘阿都卡迪的对话:
控方:你同意内阁于2002年10月2日批准,复在11月6日重新批准的所10亿8845万令吉,是自贸区的重终价格?
阿都卡迪:不!不!这不是最终价格,因根据一份“A附录”(lampiran A)记录,这不是最终价格。
控方:在内阁批准时,你有看到这些(自贸区地价)附录吗?
阿都卡迪:我不记得内阁就这项计划的决定了,我只是根据呈给我的文件,(发表看法)。
控方:当内阁批准一项计划的数目价格时,所批准的是最终(muktamad)价格?
阿都卡迪:不对,不要用“最终”价格这字眼。一般上,内阁不会使用“最终”字眼,因为会有未知数、会有利息,因此内阁在批准(任何计划)时只阐明“基本价格”(base price)而已。
控方:若有关计划价格成本上调呢,若数额太大,会否知会内阁?
阿都卡迪:不一定,若只是小数目,不一定会带至内阁寻求通过。
控方:若这是一笔大数目呢?
阿都卡迪:可能。
控方:比如,在自贸区,从10亿8845万令吉调涨至18亿847万令吉,前后相差了7亿2000万。
阿都卡迪:这我怎么可以回答。
控方:你是否认同,(自贸区地价)上涨了7亿2000万令吉,是一笔大数目?
阿都卡迪:认同。
控方:那基于这是一笔大数目,须寻求内阁批准?
阿都卡迪:不同意,不一定。
控方:内阁批准的计划价格,是最终价格?
阿都卡迪:不同意。
控方:如有改变,一般上会带往内阁寻求决定?
阿都卡迪:有时会下放权力让财政部与相关部门决定,不一定须带回内阁。
控方:我申请要挑战证人(即要求弹劾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