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党刑事法将冲击多元社会
马华力邀律师公会全面探讨
马华法律局主任郑贝川表示,马华已致函邀请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以就伊斯兰党刑事法的影响进行一项全面而深入的探讨。
“最近,伊斯兰党再次发表要在大马实施伊斯兰刑事法的议程,引发人们的议论纷纷,尤其关注对伊斯兰刑事法在大马多元文化和宗教社会所可能带来的影响。伊斯兰党坚决推动落实该党版本的伊斯兰刑事法(包括刑事法hudud和同等报复法qisas),已引起大马人的焦虑。”
“马华通过法律局已经正式发出邀请函给律师公会主席,诚邀这个在国内负有司法威望的律师公会组织能够与马华一起探讨在我国实施伊斯兰刑事法的可能性,以及在什么环境和条件下将促成伊斯兰刑事法的落实。”
这些探讨也包括落实伊斯兰党刑事法之后可能出现的任何情景,包括穆斯林犯下罪行,而由非穆斯林提供的证据不被接受(若受害者是一名非穆斯林)的问题。
“最近,伊斯兰党再次发表要在大马实施伊斯兰刑事法的议程,引发人们的议论纷纷,尤其关注对伊斯兰刑事法在大马多元文化和宗教社会所可能带来的影响。伊斯兰党坚决推动落实该党版本的伊斯兰刑事法(包括刑事法hudud和同等报复法qisas),已引起大马人的焦虑。”
“马华通过法律局已经正式发出邀请函给律师公会主席,诚邀这个在国内负有司法威望的律师公会组织能够与马华一起探讨在我国实施伊斯兰刑事法的可能性,以及在什么环境和条件下将促成伊斯兰刑事法的落实。”
这些探讨也包括落实伊斯兰党刑事法之后可能出现的任何情景,包括穆斯林犯下罪行,而由非穆斯林提供的证据不被接受(若受害者是一名非穆斯林)的问题。
或影响非穆斯林权益
郑贝川在今天文告表示,马华希望律师公会也深切关注和研究伊斯兰党州政府已于1993年通过的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条款,以及其法案注入的伊斯兰固定刑法(hudud)和人身伤害刑法(qisas)。
“根据吉兰丹刑事条款,所有穆斯林都必须在伊斯兰法(syariah)下受审,若被判有罪,则在刑事法(hudud)和同等报复法(qisas)下受罚。”
“若届时真的在吉兰丹或甚至是全国落实的话,在诠释刑事案件时,会对同时涉案的穆斯林以及非穆斯林带来什么样的司法影响。”
郑贝川表示,由法律专家探讨非穆斯林在任何涉及穆斯林的刑事提控情况下,其权益是否获得应有的保障,这是符合公共利益的。
从现实探讨五个议题
郑贝川指出,马华需要一个公平和公正的研究报告,让决策者和马来西亚人民能够理解国家拥有两套刑事法系统的复杂性,从现实的角度探讨下列各项议题:
(1)在马来西亚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的可能性与现实条件,包括修改联邦宪法;
(2)一旦伊斯兰刑事法案在国会提呈,所有穆斯林都有宗教义务支持它;
(3)当一项刑事案件同时涉及穆斯林和非穆斯林时,非穆斯林的权利必须受到保障,并自由选择民事法庭/传统法庭的保障;
(4)在伊斯兰刑事法下(如刑事案同时涉及穆斯林),非穆斯林的举证责任,以及对非穆斯林证人陈词的可接受性;
(5)分析伊斯兰党在吉兰丹和登嘉楼州议会通过的伊斯兰刑事法条款,以及该条款法对马来西亚刑事审讯中的运用。
抨公正党行动党逃避
郑贝川表示,马华希望律师公会在考量公众利益下进行相关研究,并积极参与讨论有关伊斯兰刑事法对马来西亚非穆斯林生活和权益的影响,惟与此同时须对伊斯兰保持高度尊重及对穆斯林感受保持高度敏感。
“尽管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影响深远,但民联其他盟党并没有对伊斯兰党一再强调将落实该党版本的伊斯兰刑事法,表达明确的立场。公正党和行动党只会逃避问题,只表示这不是民联的共同宣言,并没有列入民联的《橙皮书》内。在民主原则下,马华认为民联三党领导人必须明确表明他们在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
郑贝川补充,尽管伊斯兰党和某些组织声称,伊斯兰刑事法并不会影响非穆斯林的生活,但是马华关注的是对社会上某些特定群体设定一套替代刑事法,不但会破坏国民团结,更会对其他群体造成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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