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更新

巫统籍沙白安南区国会议员阿都拉曼巴克里(Abdul Rahman Bakri)8项虚报申领案件今天在沙亚南高庭上诉失败,维持监禁6年和罚款5万令吉惩处。

除了上诉失败,阿都拉曼也险些今晚就到监狱开始服刑。高庭法官阿达尔(Akhtar Tahir)原先坚持要阿都拉曼立即服刑,但经过一番波折后,阿都拉曼成功在最后一刻逃过即时入狱的命运。

反贪会检控组主任阿都拉萨(Abdul Razak Musa)在近傍晚6点透露,阿都拉曼已获得展缓执行令,同时以8万令吉保释外出。

地庭法官阿兹尼(Azhaniz Teh Azman Teh)今年2月29日判处阿都拉曼巴克里8项虚报申领罪名成立,并在翌日宣判每项罪名监禁6年和罚款5万令吉。但法官允许监禁同时执行,因此阿都拉曼实际只需要坐牢6年。但他需要缴付总额40万令吉的罚款,否则必须以8年监禁替代。

此外,同样被判教唆虚报申领罪名成立的阿都拉曼的助理莫哈末鲁斯里(Mohd Rusli Busro),也被判处同样刑罚。

法官肯定两关键证人供词

高庭法官阿达尔表示,虽然辩方律师宣称,法官不应该接受两名关键证人哈米扎(Mohd Harmizar Sulaiman)和里占(Rizam Ismail)的供词,因为他们两人是共犯,但他并不认同这样的讲法。

“我已经读过两名证人的供词,我不认为他们是共犯。他们更加像是惟命是从的人,遵从一切第一被告(阿都拉曼)和第二被告(莫哈末鲁斯里)的要求。”

阿达尔补充,即使两名证人是共犯,但是他们的供词也获得其他证人的确认。

“如此一来,我认为地庭接受两名证人的决定并没有错。从他们的供证,两名被告明显有意虚报申领。”

后来发展更证明不良意图

阿达尔表示,当这些拨款后来并没有用于申报所宣称的计划或活动用途,却是个人用途时,更进一步证明他们的不良意图。

他指出,辩方律师虽然宣称计划后来确实有执行,但是地点却不在申报所列明之处,因此他“更倾向认为这是虚假申报”。

阿达尔阐明,他肯定地庭并没有犯错,而且惩处也是适当的,“因此我驳回针对罪名成立和惩处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8年虚报申领被起诉

阿都拉曼和罗斯里的律师是沙菲宜及峇鲁慕尼,答辩人的代表是反贪会检控组主任阿都拉萨及莫哈末查基副检察司。

47岁的阿都拉曼被指使用州议员文件虚报申领拨款而于2009年11月3日被控上地庭,并在去年6月杪进行自辩,他虚报申领的款项为8万令吉。

他被控在2008年1月21日至2月12日期间,在沙巴安南县署进行上述行为。

每项虚报申领皆违反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1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16条文被治罪,罪成者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罗斯里则被控与阿都拉曼串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