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江作汉解释,一些自动执法系统地区的车速限制在不超过时速30公里,主要是有关地区有学校或医院,且曾经发生很多宗死亡车祸。

他说,限制车辆时速是由警方及公共工程局所拟定,并非交通部拟定,警方和工程局是视乎有关地区发生死亡车祸次数的多寡而决定车辆时速。

违规人数明显减少

他认为,自动执法系统是有效降低交通意外的方法,因为自9月23日正式启用后,安装电眼的地区违规人数明显减少。

“我们一开始安装自动执法系统的用意就是要减少交通意外,减少交通意外死亡人数。从其他90个已采用同样系统的国家可以看到,他们的交通意外可以减少40%,甚至60%,我们认为这个是有效减少交通意外的系统。”

他今早接受My FM电台访问,针对一些安置电眼地区的车速限制在30时速一事,这么回答。

根据黑区决定安装

江作汉也提到,警方是根据交通意外数据决定安装电眼的地区,所有的电眼都会分布在不同的车祸黑区,因此只要道路使用者不超速不违规,就不会接获任何传票。

他说,该部也会在电眼的2公里处前安置警告告示牌,让人民知道电眼的存在而不会超速。

他说,目前政府只安置了14个电眼,目标是在全国安置831个电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