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政府四度因免费水挨告
1515名居民索偿逾86万元
雪州政府今日第四度因为免费水政策而被起诉,州内的1515名居民指没有获得民联在上届大选所承诺的免费水津贴,入禀高庭起诉雪州政府并索赔86万3550令吉。
上述居民来自布特拉柏兰岭组屋、雪邦、马来西亚国家房屋公司组屋、八打灵再也美丹花园及莎阿南第六区组屋,他们将雪州政府、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及雪州水供公司列为答辩人。
居民的代表是41岁的鲁斯丹,他们今天通过律师入禀高庭主簿署。
有关居民的代表律师卡玛鲁丁对记者说,有关传票将在一个星期内交给所有答辩人。
上述居民来自布特拉柏兰岭组屋、雪邦、马来西亚国家房屋公司组屋、八打灵再也美丹花园及莎阿南第六区组屋,他们将雪州政府、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及雪州水供公司列为答辩人。
居民的代表是41岁的鲁斯丹,他们今天通过律师入禀高庭主簿署。
一周内将传票递交答辩人
有关居民的代表律师卡玛鲁丁对记者说,有关传票将在一个星期内交给所有答辩人。
根据诉状,起诉人指2008年3月大选期间,民联向雪州人民承诺将获得每月20立方米的免费水。
诉状指出,根据竞选宣言,所有在雪州水供公司拥有户头的民众,不管是共用水表或个人水表,都将享有每月11令吉40仙的水供补贴。
不满没有获得免费水优惠
他们指控,在大选后,雪州政府于2008年6月1日开始上述免费水计划,不过他们却没有获得免费水及补贴。
起诉人因此向雪州政府及雪州水供公司索取86万3550令吉赔偿,或赔偿他们从2008年6月开始至2012年9月所缴付的20立方米水费。
他们也要求宣判上述免费水计划包括所有雪州水供使用者,不管是共用或个人水表,并要求颁布强制性禁令,让雪州水供公司发出已扣除补贴或折扣的水费单,同时也要求答辩人缴付4%利息及其他法庭认为适合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