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报章《星报》近日针对4年前砂拉越州本南族女子被强奸的报导,与伐木公司三林集团达致庭外和解并道歉,不过这项和解却引起撰写报道记者的不满,抨击《星报》事先不曾咨询其意见。

目前已经离开《星报》的记者周希拉里(Hilary Chiew,译音)表示,这项庭外和解对新闻专业来说是令人不安的发展。

“尽管我已经在2010年初离开《星报》,但令人遗憾的是,《星报》并不认为有必要通知我这项决定。”

“我不曾在任何时候获得(星报)告知这项庭外和解,或是咨询我的意见。”

三林已经撤回诽谤诉讼

NONE 《星报》是在本月2日刊登声明,针对2008年10月6日周希拉里撰写的报道“违背她们的意愿”(Against their will)道歉。

据了解,三林集团随后已经在本周一通过律师,正式向吉隆坡高庭法官刘美兰撤回该公司针对《星报》的诽谤诉讼。此案原本是定于周四听审。

在这起诉讼当中,三林环球公司和其子公司三林大马公司、三林伐木私人有限公司和Lingui Developments Bhd,共点名《星报》集团总编辑黄振威、周希拉里和星报出版集团作为答辩人。

起诉人不满《星报》在2008年10月6日刊登的“违反她们的意愿”报道,以及另外4篇相关报道,已经对该集团构成诽谤。

否认司机强奸本南女孩

NONE 根据三林集团,周希拉里报导该公司一名司机已经鲁莽和疏忽地危及学童的安全,并且必须为强奸一名16岁女孩的案件负责。

三林集团表示,这篇报道等同影射该公司已经失责,没有看好和管制其职员。

三林集团也补充,该公司在被指的案发地点并无任何伐木活动,因此该公司不可能会涉及性侵案件。

因此,三林集团也针对有关报道向答辩人索取赔偿。

星报一度坚持报道正确

至于《星报》则在答辩书中否认有关报道是虚假,并且具有恶意。

《星报》表示,这是其有条件的特权(qualified privilege),因为此案影响到社会,并且具有公共利益。此外,它也涉及刑事案件,而案中的原住民也没有管道来投诉。

因此,《星报》坚称,该报必须报道类似事件,因为这些事情都是真的发生,而报道记者也已经彻底和全面地调查此事。记者也在刊登报道之前联络三林集团,以获取其回应。

必须刊登三林专题报道

周希拉里表示,她是在7月16日定期向《星报》律师了解案情进展时,被告知该报正在考虑庭外和解。

她表示,律师已经劝告《星报》通知她最新进展,但是她却在8月发现庭外和解已经成为定局。

“因此,当《星报》在10月2日刊登道歉声明时,我并不完全感到意外。”

“但值得注意的是,三林集团所要求的和解附加条件,而我也假设《星报》已经同意。”

“除了道歉之外,《星报》也必须刊登一整页的专题报道,突显三林集团所做的企业社会责任行动。”

担忧开启媒体不良趋势

NONE 她批评,《星报》如果接受这样的条件,只是突显其表里不一,“因为它之前一直都利用(本南人被强奸)报道所赢得的声誉,来凸显自己是本南人问题的斗士。”

“在2010年7月18日,《星报》就刊登一篇专题报道‘本南人的困境’,提到之前报道对本南人的正面效应。”

她担忧,类似的庭外和解将会开启一个不良趋势,限制媒体无畏无惧、负责任、公平和正确的报道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