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满首相署副部长玛茜达撰文指称与有夫之妇通奸,伊斯兰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上月杪入禀起诉玛茜达、马来文报章《阳光日报》等诽谤,惟未列明索偿额。

这也是玛茜达在今年3月2日撰写的一篇专栏文章,指责数名民联领袖涉嫌性丑闻后,第二度惹上官司。上月20日,伊斯兰党主席 哈迪阿旺 已入禀起诉,称玛茜达的文章已构成诽谤。

订11月23日案件管理

玛茜达在《阳光日报》设有每周专栏,她于3月2日写的文章题为“性丑闻,民联危机”(Skandal Seks, Krisis Politik Pakatan)。

高庭法官杨惠蝉今日在内庭时择定11月23日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玛茜达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兹(Mohd Haaziq Pillay),法官在内庭谕令答辩方在两周入禀答覆宣誓书,同时谕令诉方在接下来两周内回应。

莫哈末沙布于上月26日入禀起诉诽谤,将玛茜达、《阳光日报》总编辑诺登(Norden Mohamed)、出版商Sinar Karangkraf私人有限公司与印刷商Ultimate Print私人有限公司列为第一至第四答辩人。

酒店房幽会只穿毛巾?

莫哈末沙布在其诉状中称,玛茜达在文章中写着“(公正党最高理事)巴德鲁阿敏(Badrul Amin)的案件,令人想起伊斯兰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12、13年前在哥打峇鲁与朋友妻子通奸时被抓包,当时他仍是尼南布里(Nilam Puri)区国会议员。”

根据诉状,玛茜达也写“当时这名朋友妻子正在酒店房内,而莫哈末沙布只穿毛巾,他稍后在丹州法庭被审,惟最后将之释放。”

诉状指出,这些诽谤言论可令人理解为,原告跟与他没有关系的女性面前暴露身体,原告失德且做出不恰当行为,同时是一名道德水平低落的伊斯兰领袖。

除了索偿外,莫哈末沙布也要求法庭谕令答辩方在24小时内向他道歉,同时撤回有关诽谤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