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民众甚至朝野议员的反对声浪,交通部陆路交通局今天驳斥自动执法系统(AES)每年将发出1亿7000万张罚单的说法。它强调,罚单数目将取决于驾车人士本身的态度和行为。

“若他们开车不再超过速限,或闯红灯,就不会有任何罚单。”

“因此,某些方面的私自计算和不合理指控,即每年将发出1亿7000万张罚单,是不真实和混淆社会大众的做法。”

 

首八天记录逾六万违规

媒体不久前报导,自从9月24日14台自动执法系统摄影机安装在车祸黑区,首8天就已经记录了6万3558项违规记录,其中566宗是超速,265宗是交通灯违规。

《新海峡时报》之后根据上述数据推算,一旦全国831台AES系统安装完成后,将会发出超过1亿7000万张罚单。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日前也据此 宣称 ,若每张罚单300令吉计算,联邦政府及这些承包公司将会单单一年内就收到惊人的510亿令吉罚款。

否认图利受委执法公司

陆路交通局在今天文告重申,自动执法系统是一种减少公路意外,尤其是死亡车祸的长期步骤。

它解释,自动执法系统的用意在于加深开车人士“会被逮到感觉”,进而减低日益增加的交通意外和车祸死亡率。

“它的目的不在于给公路使用者和人民发出传票和罚款,或者如一些人指控的那样,给受委公司带来利润。”

外国案例证明能减车祸

陆路交通局说明,根据国际研究,电子执法能够减低车祸死亡率17至71%,同时降低车祸率高达40%。

例如,法国就成功以自动执法系统,在3年内降低车祸死亡率27%,而科威特也成功减少车祸率48%。

它也指出,大马道路交通安全研究所(MIROS)研究发现,自动执法系统能够提高驾驶者75%的“会被逮到感觉”,进而改变他们的驾车行为。

九公司受邀竞标二得标

陆路交通局透露,政府在2006年8月16日邀请9家公司参与交通自动执法系统(AES)的竞标。但最后,只有7家公司提呈文件参与竞标,并且获准参加实际测试。

根据公司提呈的技术献议文件,以及实际测试结果,最后只有两家公司通过晋阶,即使用德国Robot技术的亚特斯(A.T.ES)私人有限公司,以及利用澳洲Redflex技术的贝塔特卡(Beta Tegap)私人有限公司。

政府完全不必负担费用

陆路交通局指出,政府决定以兴建、运作、拥有和转移(BOT)的方式来展开交通自动执法系统计划,并给予合作企业66个月的特许。

它指出,通过这样的途径,所有的兴建、运作和管理费用都将全额由得标公司负责,政府完全不必负担财务压力。

“在此课题内,政府在交通自动执法系统执行过程,全不必承担任何的开销。”

陆路交通局也补充,自动执法系统其实获得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欢迎,包括像槟城消费人协会和防范罪案协会(MCPF)的支持。而一般人民也通过报章投书,表明他们的支持立场,认为此举有助于提高公路安全和保障人民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