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鉴定39地点18交通灯
槟州政府不同意安装AES
刊载: Nov 1, 2012 12:53 PM | 更新: Nov 1, 2012 12:54 PM
槟州政府不同意在州内安装用以取缔超速及闯红灯的自动执法系统(AES)。
掌管工程、基本设施及交通事务的槟州行政议员林峰成指出,根据初期计划,槟州的39个地点已被鉴定安装上述系统。
他今日在州议会回答民主行动党彭加兰哥打区州议员刘敬亿的提问时这么说。
槟州政府不同意在州内安装用以取缔超速及闯红灯的自动执法系统(AES)。
掌管工程、基本设施及交通事务的槟州行政议员林峰成指出,根据初期计划,槟州的39个地点已被鉴定安装上述系统。
他今日在州议会回答民主行动党彭加兰哥打区州议员刘敬亿的提问时这么说。
“与此同时,槟州也有18个地点的交通灯被鉴定安装自动执法系统,在现阶段,槟州政府不同意安装。”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日前指出,由民联执掌的槟城、吉打、吉兰丹和雪兰莪,已同意展延安装自动执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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