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日报》有限公司与大马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的合约员工案件原定今日在槟城工业法庭开审,不料资方最后一刻紧急煞车,与职工会达致协议,庭外和解。

资方请来大马雇主联合会的代表律师与工会代表律师慕亨德兰(Muhendran)在案件开审前同意协议条件,而要求工会撤销案件。

资方同意工会要求,即《光华日报》今后所有合约记者都纳入该职工会保护的范畴,以及他们的福利同时受到双方签署的劳资集体合约(CA)约束。

这也表示,该报所有的“合约制记者”,今后可自由加入大马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不再受到资方的抑制。

《光华日报》在2009年就以合约制方式雇用员工,并约束员工参与大马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

今天出庭的劳方代表有有大马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主席陈城周、分会主席蔡昌卫分会秘书梁洁莹;资方代表有《光华日报》人事部经理洪清助及助理经理蔡美金。

陈城周今天发表文告表示,新闻从业员职工会欣慰资方为了劳资和谐,而提前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