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日驳回前交通部长翁诗杰要求撤销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KDSB)针对他提出滥用职权诉讼的上诉。

上诉庭三司南利阿里、扎哈拉及阿南丹谕令翁诗杰支付5000令吉的堂费。

南利阿里指出,此案的课题涉及必须经过审讯才能决定的实情(facts)问题。

他谕令由另一名高庭法官审理此案,并表示原本承审的高庭法官在撤销翁诗杰的申请时,已根据实情作出裁决。

李华民和港务局放弃上诉

 

起诉人KDSB是於2009年8月20日入禀高庭起诉翁诗杰、前巴生港务局主席李华民和巴生港务局滥用职权,惟3名答辩人较后于2010年4月22日援引1980年高庭条例第18号令第19(1)(b)条文入禀高庭,申请撤销诉讼。

起诉人声称,3名答辩人在2009年5月28日对外公开巴生港口自由区(PKFZ)弊案的调查报告,并在5月29日把报告提交给大马反贪委会的决定是具有恶意企图的,旨在破坏该公司的声誉。

高庭法官约翰路易士于2011年8月10日驳回三造的申请,之后只有翁诗杰针对高庭不撤销KDSB诉讼的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翁诗杰的代表律师是莎拉,KDSB的代表律师是纳瓦拉南及吴乐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