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副部长刘伟强重申,政府并不会建议修宪赋予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独立的检控权,以免失去制衡功能。

NONE 刘伟强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独立旺沙玛朱区国会议员黄朱强提问时回答说,“若反贪会被赋检控权,那就会失去独立思维,它在捍卫自然正义原则时(难以)客观地检讨事实。”

黄朱强询问,政府是否有意愿修改联邦宪法第145条款,将检控权交给反贪会,因这事可被视为侵犯制衡原则。

刘伟强并不认同黄朱强的看法,认为总检察署在贪污、滥权案中继续保有检控权,才能起制衡功能。

“总检察署拥有检控权,那就不会受到调查机构的影响,才能继续制衡。”

黄朱强在附加问题中进一步询问,政府怎样确保总检察署拥有“独立思维”,有很多是案件压着没有进一步行动,或者一直在拖,包括一些从外国带入的资金。

国会可监督总检察长

黄朱强询问,“这是否需要一个机构来监督总检察长与总检察署,确保它能完美执行任务。”

刘伟强表示,联邦宪法已赋权总检察长决定是否展开或终止案件,这毋需受到质疑,但国会可以监督总检察长。

黄朱强打岔说,“绝对的权力就带来绝对的腐败。”

刘伟强回应说,这只是黄朱强的个人意见而已,国会是能够制衡总检察长的机构。

大马肃贪机构为人诟病,被批为只会缉拿小案件与选择性执法,因此民众寄望反贪会晋升为有独立的检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