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日维持吉隆坡高庭原判,裁定政府非法扣留前内安法令扣留者巴德鲁扎曼(Badrul Zaman PS Md Zakariah)。不过,法庭却裁决减少巴德鲁扎曼理应获得的赔偿,从330万令吉大幅削减至30万令吉。

 

《马新社》报道,以上诉庭法官赛阿末(Syed Ahmad Helmy Syed Ahmad)为首的三司,一致驳回大马政府、副内政部长,及甘文丁扣留营长的上诉,维持政府非法扣留巴德鲁扎曼的裁决。

不过,三司却驳回,吉隆坡高庭裁决给予巴德鲁扎曼的330万令吉赔偿数额。

“高庭(330万令吉)的赔偿决定被驳回,以30万令吉取而代之。”

巴德鲁站起来感谢法官

然而,上诉庭也裁决,巴德鲁扎曼获赔,从他于1994年11月30日入禀此案开始,直到审讯结束为止,每年8%的利息,及1万5000令吉的堂费。

今日有出席听审的巴德鲁扎曼,在听见法官的裁决后,高兴地站起来感谢法官。

联邦高级律师苏珊娜(Suzana Atan)代表大马政府、副内政部长,及甘文丁扣留营长。

针对赔偿上诉联邦法院

巴德鲁扎曼的代表律师是行动党哥打阿南莎州议员马诺哈然,他在审讯结束后告诉媒体,若加上年息,巴德鲁扎曼所获得的赔偿将超过80万令吉。

马诺哈兰同样也是一名前内安法令扣留者,虽然他对上诉庭判政府非法扣留其当事人一事感到非常高兴,惟他将针对赔偿金额,上诉至联邦法院。

高庭裁定政府非法扣留

巴德鲁扎曼是於1991年9月12日遭内政部长援引内安法令扣留,然后在1993年9月14日再遭副内政部长延长扣留两年。

他随后於2004年入禀槟城高庭申请人身保护令,挑战有关延长扣留是非法扣留,并且起诉成功。

不过,当他获得释放时,已经被延长扣留300天,接着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大马政府、副内政部长,以及甘文丁扣留营长寻求赔偿。

 

吉隆坡高庭于2010年6月10日 宣判 ,巴德鲁扎曼起诉政府成功,获得吉隆坡高庭判予330万令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