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员会再传召七人录供
人民之声讶异调查还在持续
尽管大马公司委员会已在上个月将调查报告提呈总检察署,但它对人民之声的调查似乎还未完结。该委员会今早派遣3名官员赴人民之声的办公室,向7名现任和前职员递上传召令,要求他们协助调查。
人民之声执行董事娜丽妮(E Nalini)指出,这3名官员是在《1965年公司法令》第7D(1)条文下,向这人权组织发出传召令。
接获传召令现任职员是戴恩莎瓦丽(Diane Savari)、麦莎拉(Maisarah Muhd Najib)和李慧卉;而受传召的前职员是王泽钦、方佩芬、安迪卡瓦哈(Andika Wahab)和叶兴隆。
他们7人被要求在12月17日到布城的大马公司委员会总部协助调查。
人民之声执行董事娜丽妮(E Nalini,右图)指出,这3名官员是在《1965年公司法令》第7D(1)条文下,向这人权组织发出传召令。
接获传召令现任职员是戴恩莎瓦丽(Diane Savari)、麦莎拉(Maisarah Muhd Najib)和李慧卉;而受传召的前职员是王泽钦、方佩芬、安迪卡瓦哈(Andika Wahab)和叶兴隆。
他们7人被要求在12月17日到布城的大马公司委员会总部协助调查。
针对这样的发展,娜丽妮在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就说:“我们所有人以为事情已告一段落,但他们再次找上我们,我们很惊讶。”
调查报告已呈总检察署
9月19日,总检察署第二律政司顿马吉 指出 ,由于大马公司委员会提呈,针对人民之声的调查报告不完整,以致总检察署无法拟控状,而将之退还该委员会继续深入调查。
不过,11月1日,国内贸易、合作社与消费人事务部长依斯迈沙比里表示,大马公司委员会针对人民之声的调查报告,已于10月初就获得总检察署的接纳。
警方与注册局着手调查
之后,社团注册局与警方加入“战围”,另行开始调查人民之声。首先是社团注册局传召至少12人录供,其中包括人民之声职员、律师、政治人物和社运分子。
该局最近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传召娜丽妮、两名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沙(Amer Hamzah Arshad)和法蒂亚(Fadiah Nadwa Fikri),于12月12日到布城的社团注册局总部录供。
根据该条文,该局可传召任何,涉嫌拥有非法组织,或没在社团注册局下注册的组织资料的人士。
另外,10名人民之声职员和支持者于9月18日前往在大马公司委员会前,声援被公司委员会 传召录供 的人民之声董事仙蒂娅后,也遭警方援引和平集会法令调查。
他们其中5人今天会到八打灵警察局供证,分别是王家辉(Wong Kar Fai,音译)、仙蒂娅、董事阿鲁慕甘(K Arumugam)、莎拉迪华拉查(Sarah Devaraj)和法蒂亚。
副教长要人民之声受对付
另外,《每日新闻》今日报道,巫统最高理事兼教育部副部长弗亚查卡西(Puad Zarkashi,左图)要求政府,严厉对付人民之声,以阻止它“散播谎言”和“混淆民众”。
“当其他犯同样错的组织难逃惩戒时,为何人民之声,这个同样没注册的非政府组织,没有受到对付?”
尽管受到当局严密调查,但人民之声向来坚称,其公司Suara Inisiatif私人有限公司,是在《1965年公司法令》下注册的合法公司。
这个人权组织目前也是法国鲉鱼潜水艇佣金弊案的原告人,它声称,当局是因为不满它到法国检举潜艇军购丑闻,因而向它秋后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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