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兰丹二宗华裔在公开场所因“行为不检”遭开罚引争议,吉兰丹行政议员塔基育丁表明各州市议会底下确有“公园条例”可规范公共场所行为不检,并且可向非穆斯林开罚。

他还指称,吉隆坡市政厅也曾经向非穆斯林发出类似的传单。

吉兰丹地方政府、旅游及文化委员会主席塔基育丁(Takiyuddin Hassan)是在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如此表示。

他说:“以前也有一个案例,吉隆坡市政厅向一对非穆斯林(伴侣)开罚,他们被指为在城中城(KLCC)行为不检。”

“所有地方政府都有该条例,就是公园条例( Undang-undang Kecil Taman)。不只是吉兰丹有而已,所有地方政府都有。”

不过,他强调,只有被授权的执法者才有权开罚单。

不过,他拒绝评述上述两项个案当事人是否犯了行为不检,只是表示明天州行政议会会议将讨论该事。

“我无权发言。我们周三会有州行政议会会议。或许会讨论。”

被指在公园拥抱接罚单

2003年,吉隆坡一对情侣在吉隆坡城中城公园遭没有携带证件和传制服的市政厅官员开罚单,被指在公园里拥抱,行为不检。两人随后拒绝缴交罚款也被控上推事庭。

有关控状指他们在公园草地拥抱与调情,因而抵触1981年公园条例(联邦直辖区)法令8(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10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2000令吉。

两人因此入禀挑战该条例,并强调吉隆坡市长没有权力在有关道德文雅的事项中制定条例。但是, 联邦法院 一致裁定吉隆坡市长在处理情侣公园谈心接获传票案所作出的决定是正确的。

不过,2010年5月3日,法庭基于两人在国外很难传召他们,而批准他们假释。这宗纠缠7年的案件才审结。

行政助理开罚单并索贿

此前,《中国报》报道,伊斯兰党支持者大会堂主席 符芳侨 接获投报,指市议会一名行政助理,向一对坐在车内的华裔男子发出传票,理由是2人行为不检。

有关官员发出传票后,也被指向有关男子索取500令吉解决问题。

另外,一17岁华裔男生和15岁华裔女生也因在公园嬉戏而遭哥打峇鲁市议会发传票,当时该男生背着女生。

随后,《星报》也大篇幅报道该事件。根据该报报道,上述两名男子是在苏丹依斯迈柏特拉机场停车场接到传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