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7点40分更新

大专生乌玛因今年4月间参与“占领独立广场”运动,而被控妨碍公务人员执行任务罪名成立,被判监禁一个月及罚款1000令吉。

由于乌玛今日未能向高庭申请暂缓令,导致他必须即时入狱服刑。

吉隆坡推事庭推事查基阿斯拉夫(Zaki Asyraf Zubil)今天早上宣布上述判决。本案的主控官是黄彩霞副检察司。

乌玛的代表律师是沙立占(Syahredzan Johan)和布斯巴罗斯曼(Puspawati Rosman)。

乌玛的代表律师要求推事考量,乌玛参与的占领独立广场运动只是青年行使言论自由与集会自由权利,因此可以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94条款,宣判罚款或者具结担保了事。

沙立占表示,主控官并没有要求判监,只是要求施予“相称的惩戒”和“吓阻性判决”。

不过,推事仍裁决乌玛监禁一个月及罚款1000令吉。

目前在柔佛实习

NONE 乌玛(Umar Mohd Azmi,右图)现年23岁,是建筑及工业安全训练学院(Consist College)最后一年学生,目前在柔佛实习。

乌玛于今年4月23日在刑事法典186条文下被控,即俗称的“阻差办公”罪名。

乌玛的父亲今天也到法庭聆审,声援儿子,听到上诉判决后显得激动。

法官拒暂缓执行判决

乌玛代表律师表示,他们准备入禀吉隆坡高庭上诉,并指可能耗时一个多月,因此申请暂缓执行判决。

虽然主控官没有反对,但是同样遭推事拒绝。

查基阿斯拉夫在今年净选盟4月28日静坐集会前夕,也批准警方申请庭令,阻止公众在独立广场集会。

此外,学生组织将在今午祈祷时间后,到吉隆坡法庭大厦外集会,以便声援乌玛。

来不及申请暂缓庭令

乌玛已经缴付1000令吉罚款,并及时在下午入禀高庭,申请暂缓执行推事庭令。

虽然高庭法官已准备在下午开庭,以聆审其暂缓令申请,但是由于法庭无法及时联络上副检察司,导致案件展延至下周一才审。

法庭官员诺艾米纳都(Nur A’minatul Mardiah)在下午4点半告诉《当今大马》,法庭无法开审,因为他们无法及时将通知交到副检察官手上,“如今已迟了,他已离开”。

这也意味着,无法申请到暂缓令的乌玛,将即时被送往加影监狱服刑,直到下周一案件开审为止。

对于事态发展,学生团体准备今晚到加影监狱外举行烛光会声援乌玛,并扬言将在当地扎营直到下周一。

沙立占表示,他对推事庭判处乌玛入狱,同时拒绝展缓执行处分的决定感到“意外”。而布斯巴罗斯曼认为,推事庭给予的刑罚过重。

扎营广场争取免费高教

一批大专生为了争取免费教育及废除高教贷款,从4月14日起 在独立广场扎营 ,直到428净选盟集会为止。

吉隆坡市政厅与警方于4月22日联合取缔行动,市政厅进入广场充公约60个帐篷并逮捕乌玛。

控状指出,乌玛在独立广场蓄意阻止吉隆坡市政厅官员执行其任务。

市政厅当时是在逮捕另一名占领广场运动的参与者法米里扎(Mohd Fahmi Reza Mohd Zar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