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兼土著权威组织副主席祖基菲里诺丁认为,若政府有意制定特别法律对付侮辱王室罪行,那政府也有必要设立特别法庭及检控组,以提控涉案者。

他向马新社说,设立特别检控组可避免利益冲突,因为总检察署是代表政府,而特别检控组可代表王室。

“若交由总检察长代表王室执行检控工作,那不太合适。”

修法制裁侮辱王室者

他认同上诉庭前法官诺阿都拉的建议,要求政府制定特别法律对付侮辱王室罪行。

他认为,我国司法制度有必要修改,以加入侮辱王室相关法律。

“是时候交由熟悉法律的官员负责检控,因为过去警官偶尔会负责检控工作,当中存在有一些弱点。”

他说,至今没有一个特别条例针对侮辱王室罪行。

刑罚严厉以警惕人民

他说,目前侮辱王室者都是在1948年煽动法令或其他刑事法典条文下被控,而最大问题是法令内没有特别条款针对侮辱王室罪行。

他建议,设立特别法庭审理一些严重的侮辱王室案件,而刑罚必须严厉,让人民知道王室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