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教法案正式从国会撤走
部长否认政府压力下决定
继副首相慕尤丁上周五 宣布 政府将撤回改教法案后,负负伊斯兰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嘉米基尔今早正式在国会下议院撤下《2013年伊斯兰教行政(联邦直辖区)法案》。
嘉米基尔今早10时在下议院会议宣布撤回改教法案,惟没有说明理由。
部长也一并撤回另两项与《2013年伊斯兰教行政(联邦直辖区)法案》相关的修正案。
嘉米基尔今早10时在下议院会议宣布撤回改教法案,惟没有说明理由。
部长也一并撤回另两项与《2013年伊斯兰教行政(联邦直辖区)法案》相关的修正案。
政府研究后再提呈
这两项法案即是2013年伊斯兰民事法庭程序(联邦直辖区)(修正)法案与2013年伊斯兰刑事法庭程序(联邦直辖区)(修正)法案。
这项新法由首相署于上月26日提呈,它最争议之处便是未成年子女只需要父母其中一人同意,即可改信伊斯兰教。
慕尤丁上周透过声明表示,“政府议决撤回这项法案,以给政府及各单位更多时间重新研究相关法律。惟有在取得各单位同意后,才会重新提呈这项法案。”
另一方面,嘉米基尔较后出席另外一场活动时,也否认政府是因为受到内阁一些成员的压力,才会撤回这项法案。
他表示,内阁是通过共识方式,达成这项决定。
“没有、没有压力,内阁是通过共识决定撤回法案。”
嘉米基尔也表示,随着新的法案已被撤回,旧的法令仍然会继续实行。
“这就好像我们在现有的衣服外面又穿上另外一条衣服,但是我们决定脱掉新的衣服。这还是一个有效的法律。”
受询及政府是否有定下重新提呈法案的时限,嘉米基尔表示没有。
“只要获得各个相关单位和各个层次进一步的意见,我们就会再次将之提呈上国会。”
为各方利益而撤回
“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有关法案。这次撤回是为了所有方面的利益。”
受询及部门会否采取任何行动,来阻止宗教课题受到批评,嘉米基尔表示,这必须交由各州宗教理事会来决定。
“由于宗教属于州事务,类似的行动是由各州(宗教理事会)和其统治者来决定。”
针对一些宗教学者建议政府应该修改与伊斯兰律法不符的联邦宪法部分,嘉米基尔则回应说,此事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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